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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仁和集镇公司法务律师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徐承林律师
徐承林律师
2013滁州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王东律师
王东律师
2009滁州安徽知秋(天长)律师事务所
刘文根律师
刘文根律师
滁州安徽天申律师事务所
刘国庆律师
刘国庆律师
2011滁州安徽知秋(天长)律师事务所
丁德恒律师
丁德恒律师
2005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薛才纬律师
薛才纬律师
2017滁州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刘华东律师
刘华东律师
1999滁州安徽天申律师事务所
陈红丽律师
陈红丽律师
2007滁州安徽天申律师事务所
徐士坤律师
徐士坤律师
2002滁州安徽天申律师事务所
华明祥律师
华明祥律师
2011滁州安徽诚天律师事务所
宋郊律师
宋郊律师
2011滁州安徽扬天律师事务所
杨志泉律师
杨志泉律师
1999滁州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解玉良律师
解玉良律师
2018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单其满律师
单其满律师
2005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刘祖贵律师
刘祖贵律师
2017滁州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天长仁和集镇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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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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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法律常识
·定金与违约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与违约金有什么区别一、定金与违约金有什么区别定金与违约金有如下几点区别:第一,定金是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是作为一种独立的担保形式存在,而违约金只是出现违约行为的一种赔偿约定。第二,定金一般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交付后才生效;违约金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基于双方合同约定产生,不事先支付。有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两种。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离婚析产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析产需要什么资料一、离婚析产需要什么资料离婚析产指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始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能用于分割。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所需的必备材料有: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
·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
·保管合同的履行要遵守哪些义务
  保管合同的履行要遵守哪些义务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承担的义务包括:(一)给付保管凭证;(二)妥善保管保管物;(三)亲自保管保管物;(四)不得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五)危险通知义务,即当寄存人寄存的保管物出现因第三人追夺或者自然原因可能会失去的危险情形时,保管人应及时通知寄存人。(六)返还保管物的义务,有孳息的,一并返还。《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行为的要求】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
·不动产登记与离婚有什么关系?
  不动产登记与离婚有什么关系?不动产登记与离婚的关系是离婚的时候需要对于不动产进行一个登记,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是非常有可能会导致一个所有权的转移,也就是一些过户登记都必须要完成,当然也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等等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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