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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群力离婚纠纷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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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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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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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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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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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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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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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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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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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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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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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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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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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医疗过错鉴定去哪里做?
  医疗过错鉴定去哪里做?按照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一、鉴定机构设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盛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盛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省级卫生得政部门可以商请中华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
·驱逐出境的方式有几种
  我国刑罚中附加刑里面,有一种只能针对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处罚,即驱逐出境。而法官在具体判处这样处罚的时候,必须要按照法律中规定进行,同时对驱逐处境也是有具体方式要求的。那到底驱逐出境的方式有几种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驱逐出境的方式有几种(一)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根据这一规定,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
·受贿罪的具体行为方式是什么
  即使是相似的犯罪之间,在行为方式上面存在一定的相同,但从本质上来讲,还是不一样的。关于受贿罪,这是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那么您知道受贿罪的具体行为方式是什么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受贿罪的具体行为方式是什么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两种具体行为方式:(1)索取贿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
·精神病人犯罪要负责吗?
  我们知道,要是公民未满16周岁的话,在犯罪的时候一般来讲是不需要负责任的。但要是公民属于精神病人的话,此时如果实施了犯罪行为的,那么精神病人犯罪要负责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精神病人犯罪要负责吗?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院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
·私募基金必须托管吗
  私募基金必须托管吗一、私募基金必须托管吗?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二、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有哪些禁止性规定?上述机构或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一是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二是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三是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四是侵占、挪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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