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撤销权的主体 债权人撤销权的主体,是指因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以共同享有并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也可由每个债权人独立行使。不过,因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以,每个债权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将对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发生效力。 确定债权人撤销权的主体是否合格,关键在
·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1.客观要件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nb
·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债权人的撤销权起源于罗马法,名为废罢诉权,因它为保列斯所创设的概念,故又称为保列斯诉权(actiopauliana)。后世许多法律都继受了它。我国法亦承认这一制度(《合同法》第74、75条)。 &
·
定金 (一)定金的概念和种类(269) 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后和履行前,依照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笔金钱。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种类主要有: 1.违约定金。 是指交付定金的当事人若不履行债务,接受定金的当事人可以予以没收的定金。我国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
·
保证 (一)保证的概念(180) 我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作为债的担保方式之一,是由主债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的担保。那么,保证人必须具有哪些资格呢?我国担保法对此规定如下: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