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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南京雨花台知识产权律师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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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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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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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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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雨花台区南京雨花台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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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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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代理的公有住房租赁使用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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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常识
·一般二审开庭时间多久?
  一般二审开庭时间多久?应当在两个月内开庭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二审上诉后一般要多久开庭,但规定了审理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1、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3、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4
·离婚赔偿女方标准是多少钱?
  一、离婚赔偿女方标准是多少钱?离婚赔偿女方是没有固定标准的,具体要看男方在婚姻中的过错程度,法官会酌情判决男方需要赔偿女方的数额。而在实践中,一般会影响到赔偿标准的有以下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
·故意伤害不谅解会怎样处理
  故意伤害不谅解会怎样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者谅解了也会被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百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恶意伤害未构成轻伤一般进行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
·行政诉讼案受理后开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诉讼案受理后开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行政诉讼案受理后开庭时间并没有具体规定和要求,从起诉到开庭一般在一两个月之间,每个案件都不尽相同。但是《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是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人民法院第一审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仅仅规定了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
·未取得房产证怎么离婚分割?
  未取得房产证怎么离婚分割?未取得房产证在离婚分割的时候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财产分割,也就是说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产证后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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