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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南京江南水师学堂土地纠纷律师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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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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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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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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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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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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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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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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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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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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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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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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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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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鼓楼区南京江南水师学堂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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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这种案件一般的处理结果是怎样的...
·贩卖个人信息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老公拘留在南京市第四看守所,伪造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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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正常辞退,无故拖欠工资...
·赔偿,律师你好,律师你好。我是山东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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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回我的工资,我做的是销售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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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有几种?
  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有几种?  一、协议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具有法定情形时可以单方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与对方协商: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1)无条件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当夫妻双方的感情出现问题,双方之间产生纠纷无法通过协商的途径离婚,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判决离婚,按照规定未判决离婚的案件,如果双方仍想要离婚,可以六个月之后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首先,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是根据夫妻的感情状况,感情破裂是准予离婚的唯一依据。  如果双方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需
·夫妻的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的共同债务有哪些?丈夫和妻子在共同从事生产、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债务一般是指丈夫和妻子用以维持共同生活或家庭在农村承包业务和夫妻从事生产和管理活动,都属于家庭共同分享利益。1、夫妻共同从事生产、业务活动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家庭财产的增加,为了共同过上更好的生活,夫妻通常会将剩余的家庭财产用于投资。因此,当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债务承诺会有相应的争议,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2、丈夫和妻子从事
·立遗嘱人如何撤销遗嘱?
  立遗嘱人如何撤销遗嘱?遗嘱的变更、撤销方法有下列几种:1、以书面形式明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2、以立新遗嘱的方式变更或撤销原遗嘱。遗嘱人在订立新的遗嘱中,不论是否明确撤销、变更原遗嘱,只要前后两个遗嘱的内容相抵触,即意味着前遗嘱被推定为变更或撤销。全部抵触,全部撤销,部分抵触,部分撤销。但是,如果遗嘱人原来所立的遗嘱是公证遗嘱,在变更或撤销原遗嘱时,仍需经原公证机关办理。遗嘱的撤销同设立遗嘱一样是遗嘱人的自由,可以单方面进行,也可在生存期间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怎样的?  1、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前,必须经过特定的环节。其中主要有:  (1)用人单位对于因违纪、违法应予开除、除名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必须针对其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经此仍然无效的,才可进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向本单位工会征求意见;如果裁员,应当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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