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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知识产权律师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勾思文律师
勾思文律师
2015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张毅律师
张毅律师
2009宣城安徽三津律师事务所
张仁荣律师
张仁荣律师
2010宣城安徽三津律师事务所
王丽萍律师
王丽萍律师
1995宣城安徽王丽萍律师事务所
周振华律师
周振华律师
1993宣城安徽皖华律师事务所
程南律师
程南律师
2015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段登亮律师
段登亮律师
2014宣城安徽向群律师事务所
吴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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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宣城安徽高胜律师事务所
王保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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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宣城安徽向群律师事务所
胡振宇律师
胡振宇律师
2016宣城安徽皖华律师事务所
雷绪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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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宣城安徽向群律师事务所
杨晓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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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王方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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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周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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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宣城安徽皖华律师事务所
刘颖律师
刘颖律师
2013宣城安徽半茶律师事务所
凤良俊律师
凤良俊律师
2003宣城安徽高胜律师事务所
王虎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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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郭阳林律师
郭阳林律师
2014宣城安徽向群律师事务所
陆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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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宣城安徽明泉(宁国)律师事务所
洪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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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宣城安徽明泉(宁国)律师事务所
洪亚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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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宣城安徽洪亚龙律师事务所
胡西贵律师
胡西贵律师
2006宣城安徽高胜律师事务所
吴学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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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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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员工不签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员工不签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该条款规定了如果经过企业书面通知以后,职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以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不必支付双倍工资。但是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概念就是企业要进行书面通知到职工本人,
·提起了自诉案件能不能撤案
  自诉案件能不能撤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几种,主要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自诉案件。法院对自诉案件立案后,可以对自诉案件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和解协议书。而在法院作出宣判前,自诉人是可以撤销案件的,但如果自诉人撤销案件的,法院是会准许的,而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的。自诉案件撤诉有不同的情形:1、原告经法院两次的传唤
·醉驾是否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醉驾是否必须追究刑事责任这要看具体的情况。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一、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我想这条可能大家都知道);(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条要注意:比如夫妻一方在路上遇到事故等一些意外,受了伤,对方赔偿的医疗费是属于受伤者的,但一般在医疗费外还会有一些费用产生,比如误工费等,这个误工费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这是专门给残疾人生活的费用,这种费用很特殊,是为了保障无民事行为能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有发表权吗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有发表权吗发表权并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相反,发表权是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一类,该权利由作者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二、著作权中人身权和财产权分别是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那么著作权中人身权和财产权分别是哪些?著作权中人身权、财产权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了十七种权利人身权包括:(0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0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03)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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