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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穆店乡行政诉讼律师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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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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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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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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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执业24年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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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46岁
胡云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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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江苏尚淮律师事务所
薛忠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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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正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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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江苏知源律师事务所
韩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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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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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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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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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恒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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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承包合同诉讼主体是什么?
  承包合同诉讼主体是什么?承包合同的主体就是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法院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这就是当事人诉讼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即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否是本案正当当事人。二、民事诉讼主体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主体,是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
·《合同法》司法解释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司法解释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合同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85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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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人伤责任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交通法人伤责任认定需要多长时间?交通法人伤责任认定一般是1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
·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确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确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1、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2、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4、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工伤认定的范围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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