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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罗河镇海商海事律师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黄贤柏律师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57岁
鲍玮律师
鲍玮律师
2013合肥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
肖桂林律师
肖桂林律师
合肥安徽庐州律师事务所
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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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天霖律师事务所
黄乔英律师
黄乔英律师
合肥安徽皖衡律师事务所
陈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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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徽都律师事务所
刘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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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天德律师事务所
曾祥锋律师
曾祥锋律师
合肥安徽锦和律师事务所
汪竹青律师
汪竹青律师
合肥安徽新信律师事务所
庐江罗河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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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海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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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只有借条是否可以起诉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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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法院有个民事诉讼的案子,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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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海事法律常识
·行为人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逃逸判几年?
  行为人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逃逸判几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
·妻子失踪不抚养孩子是不是遗弃罪?
  妻子失踪不抚养孩子是不是遗弃罪?不算,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等等。二、遗弃罪构成要
·起诉撤诉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起诉撤诉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起诉撤诉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起诉之后又主动进行撤诉,《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也就是说,当事人有起诉的权利,也有撤诉的权利。原告撤诉表明已经撤回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诉讼行为,因此,因起诉而产生的法律效力当然消灭,权利义务状态也回复至起诉前之状态,因起诉而产生的诉讼时效也自然被撤销,诉讼时效不因曾有的起诉行为而中断。但是起诉状副本已经送达义务人或者
·肇事逃逸无伤亡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无伤亡怎么处罚?一、肇事逃逸无伤亡怎么处罚?交通肇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不会构成犯罪,逃逸者要承担全部的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逃逸者要接受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
·与私立学校签合同毁约承担什么责任
  与私立学校签合同毁约承担什么责任《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签订合同却又违约的,需要承担对应的民事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二、合同违约怎么处理1、自救手段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解除合同,但可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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