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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罗河镇离婚纠纷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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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沈培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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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黄贤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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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7年57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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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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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58岁
鲍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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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合肥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
陈俊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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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
李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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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
俞金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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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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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高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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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孝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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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
王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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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神州行律师事务所
庐江罗河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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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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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看守所律师会见、取保候审、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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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自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1、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上:《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在进行电子填报的同时,需提交书面登记备案承诺函。除存在暂缓登记的情形外,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拘役与管制有哪些不同
  在刑事处罚中的主刑中,相对处罚程度比较轻的就是管制和拘役了,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的罪名,那么法官在判刑的时候才能结合实际情况处管制或拘役。由于这二者存在很多的相似之处,现实中,很多人其实分不清楚究竟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一、从定义区别管制和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二、从期限区别管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无论是对未成年人还是对精神病人来讲,法律中都是规定的有法定监护人的,只有在法定监护人不具有监护资格或能力的时候,则才在其他近亲属之间进行指定监护。那您知道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吗?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依
·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和法律规定是什么
  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和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第一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这是举证期限的延长的必备条件。所谓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指当事人及其律师因客观的、无法克服的困难,不能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收集和向法院提交证据。其困难可能是证人外出尚没有找到,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尚需时间,也可能是有关部门不予配合,对方当事人的阻碍等。如属有关部门不予配合,对方当事人的阻碍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依据《民诉法》和《证据规则》申请人民
·诉讼离婚有哪些法定条件
  诉讼离婚有哪些法定条件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其实对于想要离婚的夫妻而言,此时都必须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行。当然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的,那到底诉讼离婚有哪些法定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诉讼离婚有哪些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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