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江宁区 >> 江宁区龙西 >> 涉外法务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江宁区龙西涉外法务律师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江宁区龙西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涉外法务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涉外法务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我是否能向电动车车主索要赔偿...
·我开车左侧刮擦摩托车人受伤了,都是直...
·打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的官司...
·南京江北新区法院判决被告29号偿还债...
·我现在要离婚家产要如何分?...
·七级大概陪多少,大拇指受伤...
·请问城镇户口转农村户口申请怎么写...
·我已在公司工作15年,公司倒闭,我现...
·刑事拘留,抢劫和抢夺一般会判几年...
·合伙拆并转让的债务纠纷...
·关于婚姻的问题,结婚一年之后女方想离...
·南京律师费_南京律师收费标准,江苏省律师...
·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有小孩情况下夫妻离婚就一定会有抚养费吗
  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在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经常会涉及到财产的分配以及孩子的抚养的问题。那么,有小孩情况下夫妻离婚就一定会有抚养费吗?其实,对于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以及支付多少抚养费,我们都是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小孩情况下夫妻离婚就一定会有抚养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请求国家赔偿时效新法规有哪些?
  在发生冤假错案的时候,我们一般是可以进行申请国家赔偿的,来进行获得一定的补偿,但是,我们在进行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时间的期限的限制的。那么,您知道请求国家赔偿时效新法规有哪些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以及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的时间限制。一、请求国家赔偿时效新法规有哪些?(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
·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可以通过哪些途径
  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在我们进行使用土地的时候,一定要依法合法的进行使用,一般是需要先进行获得土地使用证的,然后才可以进行使用。而我们在进行获得的时候,是有很多的方法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获得的途径以及流程都是有哪些。一、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可以通过哪些途径1、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批量出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也称地价。它包括土地开发投
·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土地的使用,不仅仅需要我们拥有土地使用证,还需要我们在规定的年限之内进行使用,而且,对于不同的土地的类型,使用的年限是不同的。那么,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呢?另外,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应该怎么办也是做出了一定的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第1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
·土地使用权期限是产权?
  土地使用权期限是产权?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在进行购买房屋的时候,通常都会关心土地使用期限的问题以及产权的问题,而这也是和我们每个人的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另外,很多人会认为,土地使用期限和产权是两个一样的概念。那么,土地使用权期限是产权吗?对此,我们也是有很多的相关的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知识。一、土地使用权期限是产权吗事实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购房人取得
↑回顶部
天元西路 孟塘 建设 中前 湖山 横岭 科苑 田园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江宁区龙西律师首页 南京江宁区龙西律师找律师 南京江宁区龙西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江宁区龙西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