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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利民路街道投资融资律师
黄贤柏律师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57岁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军律师
陈军律师
1991芜湖安徽繁阳律师事务所
张国斌律师
张国斌律师
1995芜湖安徽吉和律师事务所
叶社生律师
叶社生律师
2005芜湖安徽点津律师事务所
黄书平律师
黄书平律师
2013芜湖安徽公序律师事务所
丁帮建律师
丁帮建律师
2010芜湖安徽鸠兹律师事务所
宇正武律师
宇正武律师
1988芜湖安徽伟明律师事务所
张军律师
张军律师
2003芜湖安徽铭盛律师事务所
强峰律师
强峰律师
2015芜湖安徽青弋江律师事务所
弋江区利民路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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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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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常识
·什么是产品质量?
  什么是产品质量?一、什么是产品质量?产品质量特性的含义很广泛,它可以是技术的、经济的、社会的、心理的和生理的。一般来说,常把反映产品使用目的的各种技术经济参数作为质量特性。泛义上的产品质量是指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二、产品质量分类有哪些?产品质量是指产品适应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需要而具备的特性,它是产品使用价值的具体体现。它包括产品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两个方面。(1)产品
·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跟约定的工资不一致怎么办
  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跟约定的工资不一致怎么办去公司面试时,双方会就岗位、工资等问题协商一致,正式用工后公司要跟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上会明确该员工的岗位、职责、工资等基本信息,一旦双方签字确认就要互相遵守合同。所以,发现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跟约定的工资不一致,比如工资给少了的,那么将损害员工的利益,需要及时处理。首先,员工工资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标准约定。所以,当公司给员工拿的
·债权凭证是什么?
  债权凭证是什么?一、债权凭证是什么所谓的“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的债权数额,待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债权人可依该凭证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制度。而“债权凭证”是指在“债权凭证”制度中,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即债权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
·产品质量标准是什么?
  产品质量标准是什么?产品的质量表现为不同的特性,对这些特性的评价会因为人们掌握的尺度不同而有所差异。为了避免主观因素影响,在生产、检验以及评价产品质量时,需要有一个基本的依据、统一的尺度,这就是产品的质量标准。产品的质量标准是根据产品生产的技术要求,将产品的主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从数量上加以规定,即对一些主要的技术参数所作的统一规定。它是衡量产品质量高低的基本依据,也是企业生产产品的统一标准。我国采用的产品质量标准有:国际标准
·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员工?
  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员工有哪些权利公司跟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后才准备好相应的合同,找员工补签劳动合同。而按照当前规定,公司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主张赔偿、补偿等权利。劳动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要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根据公司补签书面合同的时间,员工可以主张的权利如下:一、公司在一个月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因为公司是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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