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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商标和域名的保护 除了可以将商标用于自己的网站上,商标权人在互联网环境下还可以采用一些提升其商标知名度的新方法。例如,商标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商标以超链接的形式在其它网站上作广告。 网上搜索是互联网提供的一种强大的信息查询功能。搜索关键词和搜索结果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所以,许多商标所有人会买下与其商标有关的搜索关键词,从而使自己的产品信息能够出现在搜索结果的列表中。 另外,网站经营者在元标记中插入常见或知名的字句,可以帮助搜索引擎“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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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是否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界定“近似商标” 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先权商标近似,要先看该商标与在先权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服务),然后从商标的整体结构、读音和含义去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在商标审查中,审查人员将按商品(服务)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和消费对象等实际情况,对“同一种商品(服务)”(如服装与夹克衫互为同一种商品)、“类似商品(服务)”(如茄克核与大衣互为类似商品)、“近似商标”作出判断和裁定。 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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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相同和相近似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标行为。 《商标法》中的指的“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之间在视觉上基本上没有差别; 《商标法》中所指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文字的字形、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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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使用的形式 商标许可使用的形式,是指注册商标权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规定许可使用人以何种方式使用商标。 《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应当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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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商品和类似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中涉及到的“类似商品”,是指其内涵与该该商品在功能和用途上或者其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且易于造成与原注册商标的商品造成混淆的商品; 至于类似服务,则是指提供服务者在服务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使相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