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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琅琊社区财产纠纷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胡宏梅律师
胡宏梅律师
2013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毛克均律师
毛克均律师
2000滁州安徽环滁律师事务所
潘申石律师
潘申石律师
2015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支伟炜律师
支伟炜律师
2007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魏玮律师
魏玮律师
2015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费文文律师
费文文律师
2016滁州安徽奇胜律师事务所
王怀利律师
王怀利律师
1999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朱皖涛律师
朱皖涛律师
2011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孙峻律师
孙峻律师
1999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李森律师
李森律师
2011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王健律师
王健律师
2016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王庆松律师
王庆松律师
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代瑞辉律师
代瑞辉律师
2017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田军律师
田军律师
2016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曾永凯律师
曾永凯律师
2010滁州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侯朝阳律师
侯朝阳律师
2013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郑忠琴律师
郑忠琴律师
2013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陈晓东律师
陈晓东律师
2015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琅琊区琅琊社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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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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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常识
·玩忽职守罪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玩忽职守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的作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有的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所谓玩忽职守的不作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尽职责义务的行为。即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而且也有条件履行的职责,不尽
·员工请事假半个月的辞退可以吗?
  员工请事假半个月的辞退可以吗?一、员工请事假半个月的辞退可以吗?员工在合法的假期时间内,是不可以辞退的,如果到期后仍不工作的,可以协商辞退处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3、服务态度很差,经
·行政强制执行责令停产的决定由哪个部门作出?
  行政强制执行责令停产的决定由哪个部门作出?一、行政强制执行责令停产的决定由哪个部门作出?由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作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
·被有妇之夫骗了能否起诉重婚罪?
  一、被有妇之夫骗了能否起诉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婚外情和重婚罪有什么区别?
  一、婚外情和重婚罪有什么区别?一般的婚外情行为,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只有婚外情达到情节严重的,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才构成重婚罪。二、重婚罪的认定按照《婚姻法》上的定义,事实婚姻是指男女违反结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他们是夫妻的。也就是说,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以夫妻名义;二是公开同居生活;三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于第一个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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