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秦淮区 >> 秦淮区九龙新寓 >> 知识产权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秦淮区九龙新寓知识产权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秦淮区九龙新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知识产权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知识产权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我想要法律援助...
·你好,我在以前厂里是急辞工没有签劳动...
·放学后在学校踢足球地面打滑误伤另一个...
·我叔叔被南京市第二看守所拘留,南京市...
·请问到社保怎么样申请劳动仲裁,费用多...
·我想问问有关工伤的问题,我想问问我是...
·我们都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我想问一下...
·我想问一下,南京市玄武区仓波门余粮8...
·待岗解除合同的补偿规定,您好!建议申...
·子女可以购买大人的公房吗...
·专项拨款法院是否有权处置...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_地址电话、乘车路线和...
·镇江新区律师_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
知识产权法律常识
·前夫不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
  前夫不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如果对方有支付能力但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抚养的一方可以代为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八条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是强制性规定?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是强制性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对于房屋租赁合同而言,房屋所有权人在租赁期内将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不当然终止,受让人应该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即新房主成为新的出租人,继受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即使房屋受让人不知道该租赁合同存在,该租赁关系仍能对抗受让人。三种例外情形包括:1、当事人在
·新农村农村征用林地,一亩该给农民补偿多少钱?
  一、新农村农村征用林地,一亩该给农民补偿多少钱?  因新农村建设而征用林地的,给予农村多少钱一亩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一般是按土地产值进行计算的,除了土地补偿费外,还有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林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上述三项都是直接补贴给该林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此外,征收部门还应缴纳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门用来恢复因征地而减少的林地植被面积。此项费用要
·没有离婚可以申请分割财产不
  没有离婚可以申请分割财产不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由上述可知,一般情况下不离婚是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有上述两
·法律上招摇撞骗可分主从犯吗
  法律上招摇撞骗可分主从犯吗有的。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除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共同犯罪怎样认定主从犯1、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
↑回顶部
武学园 双塘 冶山道院 九龙新寓 集虹苑 南京愚园 来凤街 磨盘街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秦淮区九龙新寓律师首页 南京秦淮区九龙新寓律师找律师 南京秦淮区九龙新寓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秦淮区九龙新寓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