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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金桥交通事故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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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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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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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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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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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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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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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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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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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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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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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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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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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金桥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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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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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请求权和抗辩权的关系是什么?
  请求权和抗辩权的关系是什么?在我国的民法体系中,有请求权、抗辩权、支配权等多种民事权利,这些对于合同当事人而言都是十分重要的。其中抗辩权是经常用到的一种,主要是针对合同当事人的不合理请求的,请求权和抗辩权之间有密切联系。那么请求权和抗辩权的关系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一、请求权和抗辩权的关系是什么?请求权,指权利人得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物直接支配,只能对义务人请求。请求权由基础权利产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现代社会选择与他人合作一般都签订合同,因为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生效后双方就要按照合同履行责任义务。但是签订了合约也不一定能够防止撕毁和约等违法行为,当出现对方当事人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事时,就可以实行抗辩权。那么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我们一起来看看。我国《合同法》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虽然《合同法》第68条并没有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那
·打架做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在一些民事纠纷处理过程中,双方可能会因为口角大大出手,这中间会导致一些人受伤。为了确定伤情,为下一步的理赔确定依据,受伤人员通常会委托律师进行一个司法鉴定。目前,伤情司法鉴定也是应用的比较普遍的。那么打架做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打架做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1、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土地是最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出让、划拨和转让的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在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内有权对土地进行处分。而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和集体手中。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看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一、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1、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
·在我国不安抗辩权又称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一方是拥有不安抗辩权的,那么不安抗辩权又称什么呢?下文为您介绍相关内容。一、不安抗辩权又称什么所谓不安抗辩权,又称拒绝权,亦称“保证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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