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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承担责任的承诺是一般保证还是债务加入? 债务加入是第三人承诺由其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但同时不免除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并存债务承担方式,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的;保证责任则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三章关于保证合同的相关规定,二者在责任承担方式上存在重大差异。保证责任适用《民法典》中关于担保从属性、先诉抗辩权、保证期间、保证人追偿权等规定,而债务加入则不适用相关规定。债务加入人并非从债务人,而是共同债务人,与原债务人无主次之分,无需待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承担人即具有完全清偿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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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终本裁定后,公司无实际经营,债权人可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无权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不申请破产的,以及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两种情况除外。2.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实际上亦无正常经营的,即符合《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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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夫妻分居的事实 实践中,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的有哪些?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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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买房父母出资的性质 “子女登记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这一点的规定和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一致的。但是,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如何认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为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起明确的,按照民法典1062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也就是说,该司法解释实施后,子女婚后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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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法公司法有什么联系? 外资企业法公司法有什么联系?目前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综合经济成为世界第二,因此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参与进中国市场。当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涌入中国,相应的工作岗位也随之增多,为了保证互相的群益不受损害,加强管理,国家制定了外资企业公司法,那么外资企业法公司法之间有什么关系呢?外资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关系1、外资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公司法是规范、调整公司的设立、组织、行为、解散、清算、及其他对内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广义的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各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