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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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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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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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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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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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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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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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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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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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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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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感冒药醉驾是真的吗?
  一、吃了感冒药醉驾是真的吗?是真的,感冒药中含有易引起嗜睡成分,能够对大脑中枢神经产生抑制作用,使人出现乏力、嗜睡、镇静、反应迟钝等症状,服用感冒药后驾车,其副作用不亚于酒后驾车。一般来说,服用过一些感冒药之后,药物的副作用会持续4到6个小时。感冒药物服用之后可能产生嗜睡、困倦、注意力分散、头晕、耳鸣、视物不清、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很容易酿成祸患。“临床上服用后会影响驾车的药物多达十几类,最常见的就是一些抗过敏和感冒类药物。”首都医科大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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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签合同吗?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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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村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农村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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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什么(1)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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