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律师以案说法

咨询律师:18013892489(顾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13951899110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合同纠纷一案代理词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成功辩护毒品案件
·劳动争议纠纷起诉状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律师会见程序规定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可以导致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可以导致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可以导致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抵押行为无效。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如以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特定物作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合同无效.

女工产假工资应该怎么样发放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

女工产假工资怎么发放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法律依据:《女职工.

单位拖欠工资怎么补偿
    ⒈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

农民误工费怎么计算
    农民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太仓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13951899110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A

    家装说钱不够要钱,可按现在的进度我给的钱已经超出,他们要不上钱就离开了,现在只是电话联系,我想按现在的进度退钱给我辞

  • Q单位劳动工伤的问题
    A

    我在单位上班时不小心把左手的中指和无名指打断了一小截,请问能定残吗?如果要求单位赔偿经济损失,最高能赔偿多少

  • Q二姐对老婆亲侄女施暴,二姐夫将我老婆当街欧打
    A

    2005年某天上午,我老婆到街上购物,老婆亲侄女17岁在前屋,帮我家打工做活,我在后边屋干活。我二姐不知何事到我家,

  • Q房产证楼房,我买了一套独立阁楼
    A

    我买了一套独立阁楼,只有开发商的购房合同,无房产证,请问将来可能遇到什么问题?谢谢!

  • Q镇江试工期带工资吗?
    A

    面试时候说保底2000 等上一段时间班又说 7天试工期不带工资。 另外又说完不成任务工资全扣 怎摸办

  • Q他可以提起诉讼吗?,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因为怀孕感冒
    A

    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因为怀孕感冒,11月26日请假一天,但是27日没有请假(属于无故旷工),昨天接到单位电话,说

  • Q我想问一下交通事故九级伤残法律上规定赔偿多少农村的
    A

    我想问一下交通事故九级伤残法律上规定赔偿多少农村的

  • Q我有一亲戚,男有外遇要求离婚,怎么办?
    A

    我有一亲戚,男有外遇要求离婚,怎么办?

  • Q主要责任归谁,如果是对于事故中双方都受伤且有一方违反了交通规则但另一方超速行驶还
    A

    如果是对于事故中双方都受伤且有一方违反了交通规则但另一方超速行驶还是这一方撞了前者主要责任归谁

  • Q孩子被撞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A

    我的孩子被车撞断小腿,,住院花去不到4000元。但恢复情况不是很好,下雨天比较疼痛。现在交警要处理此事,建议双方和解

  • Q拆迁赔偿问题,店面没营业执照遇拆迁是否赔偿损失
    A

    店面没营业执照遇拆迁是否赔偿损失

  • Q工地拖欠工资,在工地上班3个月
    A

    在工地上班3个月,当时承诺1个月1开资。结果到现在一直也没开过工资。时间是9月11号上班,到11月15号我就不干了。

  • Q劳动合同工资赔偿,我原是一家外企的职员
    A

    我原是一家外企的职员,干了3个多月,公司突然在没有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把我辞退。在职工资为5500块每月。请问我可以获得

  • Q现在我在法律上是不是可以按照那份合同来向他要索赔呢
    A

    我有辆车租给别人开,把车给弄烂了。当时签了份合同,现在我在法律上是不是可以按照那份合同来向他要索赔呢

  • Q故意*人会根据事情的因果判刑的吧,不一定是死刑是吗
    A

    故意*人会根据事情的因果判刑的吧,不一定是死刑是吗还有他的程序是怎么走的,我知道现在人已经在市局,可是我们怎么才能见

  • Q公司以没有业绩为由拖欠工资及费用至今
    A

    我是潍坊人,今年8月与临沂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限3个月),公司已没有业绩为由,至今拖欠工资与出差费用。

  • Q房产过户_我妈说要把她的那份房产转给我
    A

    我爸妈有2处房产房产都写上爸妈的名字。我爸刚过世,我妈说要把她的那份房产转给我,我还有几个姐姐的。我想请问一下,办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