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甘肃 >> 兰州 >> 红古区 >> 红古区花庄镇 >> 债权债务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红古区花庄镇债权债务律师
李志强律师
李志强律师
兰州甘肃奇盛律师事务所
毛薛粮律师
毛薛粮律师
兰州甘肃建隆律师事务所
毛薛良律师
毛薛良律师
兰州甘肃金至诚律师事务所
张依乾律师
张依乾律师
兰州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
常亮律师
常亮律师
兰州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
雷声律师
雷声律师
兰州甘肃同人行律师事务所
白静森律师
白静森律师
兰州甘肃陇达律师事务所
王祖国律师
王祖国律师
兰州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
红古区花庄镇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债权债务律师
兰州市 永登 皋兰 榆中 兰州新区 城关区 
全国债权债务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你好焦律师:西固区房屋买卖合同民事诉...
·让别人辱骂后一个礼拜身体出现不适进了...
·你好,我想举报不雅APP...
·民用土地强占纠纷...
·您好,我把车抵押了私人借贷,一时没去...
·律师取保候审怎么收费...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新房装修房屋被泡,物...
·我能用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微信发信息发不出去,里面的钱怎么...
·我想写起诉材料,在哪里找您...
·你好律师,请问你在皋兰县吗,皋兰县有...
·甘肃省关于抢劫罪是怎么量刑的?...
·甘肃省关于诈骗罪是怎么量刑的?...
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用人单位以工资形式向劳动者发放社保补贴,能否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费义务?
  用人单位的缴费义务在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根据上述有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或者其他方式自行变更或者排除。但在实践中,很多劳动者由于职业不稳定、流动性较强等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费,更愿意用人单位以工资形式直接发放,而用人单位为了减轻责任、降
·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证明社会保险已不能补办,这是请求的前提。根据现有的社保政策,一般情况下达到退休年龄的社保均无法再补办,在实务中也有判例表明,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直接请求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不再履行向社保机构的补办程序,但本案中刘某玲通过信访的方式取得了社保机构出具的无法再补缴社保的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
·失业保险金能否折抵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4章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相当于其本人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在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照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李某在该厂工作了7年。单位应支付给李某相当于其本人7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其次,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
·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
  《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我国生育保险的缴费主体只有用人单位。  其次在缴费率方面,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1.要求享受生育社会保险待遇者,必须事先定期、如数缴纳生育保险费,且必须缴足法定时间。一些国家规定,女职工至少应在分娩前的6个月缴纳生育保险费或在怀孕的10个月中有6个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记录,或者在生育前2年中有10个月生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自发生伤害之日起30日内、从业人员应当自发生伤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应从该条例施行之
↑回顶部
花庄镇 窑街街道 矿区街道 平安镇 下窑街道 海石湾镇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兰州红古区花庄镇律师首页 兰州红古区花庄镇律师找律师 兰州红古区花庄镇律师在线咨询 兰州红古区花庄镇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