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安徽 >> 滁州 >> 凤阳 >> 凤阳黄湾乡 >> 海商海事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凤阳黄湾乡海商海事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卓亚东律师
卓亚东律师
2000滁州安徽凤明律师事务所
李传玉律师
李传玉律师
2013滁州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周光成律师
周光成律师
1995滁州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吴伟律师
吴伟律师
滁州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孙广超律师
孙广超律师
1996滁州安徽凤明律师事务所
陈念律师
陈念律师
2007滁州安徽凤明律师事务所
赵文虎律师
赵文虎律师
2012滁州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邓丽娟律师
邓丽娟律师
2010滁州安徽凤明律师事务所
李超龙律师
李超龙律师
2016滁州安徽凤明律师事务所
刘飞飞律师
刘飞飞律师
2015滁州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韩伟玲律师
韩伟玲律师
2011滁州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张晓云律师
张晓云律师
2015滁州安徽明都律师事务所
汪雪强律师
汪雪强律师
2015滁州安徽凤明律师事务所
王秀家律师
王秀家律师
2017滁州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黄厚国律师
黄厚国律师
2010滁州安徽凤明律师事务所
凤阳黄湾乡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海商海事律师
滁州市 天长 明光 凤阳 全椒 来安 
全国海商海事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海商海事法律咨询
·我们是施工单位,在今六月份一作业人员...
·龚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南京...
·龚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南京...
·去实*用交学费吗,为什么要...
·电子商务法律咨询 ...
·和女朋友一起做生意,本金是女朋友出的...
·劳动仲裁问题:员工提出需要未签劳动合...
·结婚后老公自己买的房子,但是因为第二...
·我夫妻两人在自己船上,被三个认识的人...
·你好,医疗费能赔多少钱?他鉴定了是十...
·你好!我在来安孔雀城,叉河镇,买的孔...
·芜湖市湾沚区看守所_芜湖市湾沚区公安局看...
·南陵县看守所_安徽省南陵县看守所地址和电...
海商海事法律常识
·刑事自诉案件上诉期是几天?
  刑事自诉案件上诉期是几天?十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上诉人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上诉的程序:(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
·诉讼标的标的额300万受理费是多少
  诉讼标的标的额300万受理费是多少一、诉讼标的标的额300万受理费是多少?标的额300万的诉讼费应当是3080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被告缺席判决还能再做调解吗?
  被告缺席判决还能再做调解吗?一、被告缺席判决还能再做调解吗?被告缺席可以做调解,也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百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对度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人民法院主要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在
·行政处罚中的什么原则是指对违法人的同一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中的什么原则是指对违法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一事不再罚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国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还存在的问题:1、《行政处罚法》对“一事不再罚”处罚主体的表述欠缺唯一的确定性。对几个机关都有管辖权的违反行
·山西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山西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的划分标准是什么一、山西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的划分标准是什么?山西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的划分标准是,数额巨大为5万元以上。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回顶部
临淮关镇 小溪河镇 大庙镇 西泉镇 刘府镇 殷涧镇 大溪河镇 武店镇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滁州凤阳黄湾乡律师首页 滁州凤阳黄湾乡律师找律师 滁州凤阳黄湾乡律师在线咨询 滁州凤阳黄湾乡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