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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黄埭镇行政诉讼律师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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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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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主办律师45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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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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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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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李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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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培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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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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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梁丰律师事务所
范育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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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苏州江苏创策律师事务所
王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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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丁晓农律师事务所
沈芳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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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
陈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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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姑苏律师事务所
朱兴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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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梁丰律师事务所
相城区黄埭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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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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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在我国关于财产分割要算支出吗?
  一、在我国关于财产分割要算支出吗?法院分割财产当然是要收取费用的,各地的民事法院都不是无偿性的向民众开放的,如果是因起诉离婚申请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要看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数额。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越多,相应的人民法院针对财产分割这一块收取的诉讼费也就越多,不过,诉讼费原则上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二、法院分割财产要收取费用吗?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家庭财产离婚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
·大学生就业协议属于合同吗?
  大学生就业协议属于合同吗?就业协议是指在校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目的在于约束学生和用人单位在毕业后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就业协议作为用人单位、毕业生之间双方的一份意向性协议,不仅能为毕业生解决工作问题,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保障了用人单位能够从不同学校找到合适,优秀的毕业生。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使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劳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成员在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简单来说,农村的土地就是集体土地,农村的集体土地又分为基本农田和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都是在集体成员之间的。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条件第十九条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依照第二章规定属
·试用期过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一、试用期过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可解除。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其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
·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的,立即执行。此时切记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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