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看守所会见时间和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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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的看守所会见时间一般是: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时间,是南京市看守所正常上班时间。但如果是会见尚未被判刑的的嫌疑人,嫌疑人近亲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委托律师才有权可以会见。如果是会见判决已经生效的刑期较短的罪犯,可以通过南京市监狱或者电话实行会见预约。 ★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南京市看守所周六预约会见注意事项: 1、周六上午会见属于快速会见时段,律师会见应在30分钟内结束。请各位律师至少提前两天进行预约,并在微信平台查询是否预约成功。 2、周六上午看守所只办理预约成功的律师会见。会见时间从上午9时15分开始,10时以后接待民警不再受理律师会见业务。预约成功的律师10时前未到达看守所的,视为自动放弃会见。 未决犯家属不能会见。 已决犯可以会见,具体会见时间各看守所规定不一:一般情况下,看守所会见人犯,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后方可申请会见。而且会见时对时间和人数上都有限制: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 ![]() 江苏省看守所 地址 建邺区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 866730721 会见时间 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南京市看守所 地址 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84420960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15,下午2:00-5:15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地址 建邺区下圩村19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84427947 会见时间 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看守所 地址 玄武区沧波门小庄八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84427177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4: 秦淮区看守所 地址 秦淮区罗家场66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84426300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浦口区看守所 地址 浦口区泰冯路58-2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58140310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 栖霞区看守所 地址 栖霞区尧化门街135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83148086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雨花台区看守所 地址 雨花台区郁金香路10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52401825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家属需要委托律师会见的,可以联系律师:13951899110 江宁区看守所 地址 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 联系电话(前台) 025-5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六合区看守所 地址 六合区马鞍镇七里村 联系电话(前台) 025-57555667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高淳区看守所 地址 高淳区淳西镇南塘村史家后 联系电话(内勤) 025-57889918 会见时间 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溧水区看守所 地址 溧水区永阳镇栖凤南路8号 联系电话(前台) 025-57245635 会见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南京军区政治部看守所 地址 雨花台区油新线 ![]() ★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咨询律师:13305191148(高律师) 18013892489(顾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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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方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可以风险代理 ·南京劳动仲裁律师,办理劳动工伤案件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 ·扬州律师收费标准、风险代理规定 现房比期房好卖很多,这是所有玩房地产人的共同印象。为什么会出 现房比期房好卖很多,这是所有玩房地产人的共同印象。为什么会出现现房比期房更容易卖的情形呢,追根究底完全是由于二者的差异造成的。那么期房与现房有什么区别呢?法律中对期房现房又是怎么定义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是期房期房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期房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由.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还有其他诸如此类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情节严重的话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受到刑法的严厉处罚,那么具体来说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如果侵犯了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就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那具体来说要如何对侵犯著作权罪作出认定?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对侵犯著作权罪作出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达到. 签合同时如何审查合同的效力 签合同时如何审查合同的效力所有有关合同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产生都需要建立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之下,因此,人们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重视对合同效力的审查。具体来讲,人们在签合同时应如何审查合同效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签合同时如何审查合同的效力1、《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因此,在. 回迁房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对回迁房进行交易买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 回迁房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对回迁房进行交易买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回迁房的转让其实与商品房的转让是一样的,此时同样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办理转让手续,完成房屋的过户才行。但在签订回迁房转让合同的时候,也有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问题,那究竟此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或拆迁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拆迁政策或回迁安置政策,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顾小东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8013892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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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峰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
13305191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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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燕 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3814066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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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庆磊 律师 |
法学学士 |
13057670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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