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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花岗村涉外法务律师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栖霞区花岗村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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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我晚上开着手扶车无证无牌超...
·请问能否执行双陪,*人最近在出差期间...
·夫妻一方有外遇要离婚,有外遇方要怎么...
·肖像问题?,您好,您好,我想咨询,未...
·不知到这个钱能不能分给她的家属呢...
·这样是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一套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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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问题,我原来是公务员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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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河北省农民出车祸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河北省农民出车祸误工费怎么计算?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父母的房子算夫妻财产吗?
  一、父母的房子算夫妻财产吗?父母的房子,如果赠予给子女的话,应当视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二、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
·合同到期不与公司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不与公司续签有补偿吗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
·申请司法鉴定是否书面
  申请司法鉴定是否书面可以自己找材料1、伤残个人出具伤残认定意见书、委托鉴定书、个人申请书等材料,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2、局医疗保险科审核上报的材料,合格后定期安排鉴定;3、局医疗保险科视鉴定疾病的病种在劳鉴委员会劳鉴专家库中随机选取有关科室的劳鉴医生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4、及时将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告知鉴定本人;5、伤残个人对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复检鉴定结果不服,可向省劳鉴委员会申请复检。6、将省劳鉴委员
·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重新分割吗?
  一、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重新分割吗?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未达成协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决定子女抚养等问题。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时,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割。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涉及到离婚时漏掉的对方的财产,比如漏掉的对方的房产、公司股权、股票等等。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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