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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后海石塘债权债务律师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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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孙俊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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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智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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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英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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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立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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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后海石塘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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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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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何律师我想问下意外三处骨折 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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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不符合批准逮捕条件法律意见书是怎样的
  一、不符合批准逮捕条件法律意见书是怎样的不批准逮捕的条件: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具有下列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或者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三)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四)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五)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没有逮捕必要不捕直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承担方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我国在面对事故的时候,均需要进行医疗鉴定。当发生了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此时我们需要寻求专门的鉴定人员进行鉴定,这样所出具的文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对于当事人的利益也有了充分的保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其支付的对象一般是当事人进行垫付。在认定为医疗方责任的时候,或者是说医疗事故为院方的过错所导致的。在进行赔偿商量的时候,可以同院方协商,要求对方支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为多少?1.根据不同
·合同法约定违约金不超过多少?
  民法典约定违约金不超过多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合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的30%,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
·债权有什么风险
  债权有什么风险债务和债权的关系是当下最常见的法律关系,其产生的纠纷也很多。而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群体会通过购买债权来获取收益。虽然根据的经济的发展,可能带来收益,也有可能带来亏损,但是这有时候属于当事人不可把控的部分。但是债权的风险,我们可以进行了解,这样在面对存在一定问题的债权我们可以避免,这样对于自身的收益也有一定的保证。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债权?债权是相对于债务而言的,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拥有要求义务一方进行一定行
·车借给别人后肇事逃逸车主是否要承担责任
  车借给别人后肇事逃逸车主是否要承担责任?车主在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应由车辆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机动车所有人对出借车辆存在过错的,比如明知对方无驾驶资格而出借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注意是相应的而不是连带赔偿责任。在借车的情况下,属于车主和使用人不一致的一种情形。这种情况发生交通事故,最高法院先后在两个司法解释和一个函复中作出了说明。第一个是,《最高人民法院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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