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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有没有主犯从犯的区分? 寻衅滋事有没有主犯从犯的区分?一、寻衅滋事有没有主犯从犯的区分?寻衅滋事有没有主犯从犯的区分需要根据判决书确定。有些寻衅滋事案,人民法院不一定确定主犯、从犯。如果确定主犯、从犯的,在判决书中会明确注明。“涉嫌寻衅滋事案”是人民法院审理之前的案由,是不能出现“主犯”、“从犯”字样的。只有法院判决书才会出现“主犯”、“从犯”。二、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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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援助怎么写申请书? 一、司法鉴定援助怎么写申请书?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申请书范本申请人:林____,男,____年____月出生,_____省_____县人,住址为___省_____县_____镇____村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林______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一直在家务农。由于家庭人口较多,经济不宽裕,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_月与同村其他十多个人一起到______市打工挣钱。正巧此时______建筑公司在招民工开挖位于______市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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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合理性? 高空坠物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合理性?合理性在于法律对弱者的保护、发现事情的真相、公共安全的考量、风险共摊原则二、四个合理性1、法律对弱者的保护举证责任倒置的出现是由于在特殊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中,受害人往往是公民个人,如果拘泥于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受害人必须对侵权行为的全部构成要件负举证责任,在受害人难以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主张时,其遭受的损失往往就难以得到赔偿,不利于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因此法律将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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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为单位主体时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怎么认定? 敲诈勒索罪未遂如何认定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必须符合3个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按《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敲诈勒索财物的数额较大时,依法才构成犯罪。2013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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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措施性质是什么? 一、监视居住措施性质是什么?《刑诉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二、监视居住如何执行依新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