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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红山公园交通事故律师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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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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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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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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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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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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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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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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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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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玄武区红山公园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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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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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死者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算遗产吗?
  死者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算遗产吗?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都是死者去世后单位给付的,并且都是给付死者家属的,不是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不是您的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您的财产写在遗嘱中。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前夫生的子女有无继承权?
  前夫生的子女有无继承权?前夫生的子女是有继承权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二、法定的继承主体是什么?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
·同意接受遗赠要通知继承人吗?
  同意接受遗赠要通知继承人吗?不需要通知继承人,遗赠行为只需要遗嘱人同意即可。遗赠就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设定遗赠的人称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受赠人或遗赠受赠人,通过遗赠赠与的财物称为遗赠财产或遗赠物。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但遗赠不同于生前赠与,必须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具备设立遗嘱的法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一、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
·同父母同住遗产房就多分吗?
  同父母同住遗产房就多分吗?同父母同住也不存在多分的情况,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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