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玄武区 >> 玄武区红山公园 >> 房产纠纷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玄武区红山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玄武区红山公园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房产纠纷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房产纠纷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我有一些拆迁的问题想要咨询一下可以去...
·户口转迁问题,我已结婚,我已结婚,户...
·和村里农民回迁房面积一样吗...
·社保卡可以跨省用吗?,你好...
·能不能根据姓名和出生地在网上查到一个...
·我想收养子女,但是未满30周岁。可以...
·我是不是可以报案呢,我收到了两张支票...
·我27号想去南京找律师,怎么找,有联...
·我与元月4号乘坐从滁州市来安县半塔镇...
·刑事拘留,抢劫和抢夺一般会判几年...
·不批辞职怎么办,两个学生以普工身份进...
·南通律师谈撕毁的借条能否追债?...
·如何选择南京律师?...
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认定交通事故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认定交通事故的期限一般是多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1、轻微事故5日内;2、一般事故15日内;3、特大、重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况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二、交通事故认定的事项有哪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
·分居6个月是否属于自动离婚?
  分居6个月是否属于自动离婚?一、分居6个月是否属于自动离婚?《民法典》没有自动离婚之说,也没有分居六个月就可以离婚的说法。离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首先分居六个月或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其次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
·农业户口无宅基地证明怎么开?
  一、农业户口无宅基地证明哪儿开?农民依法只能在户口所在的村集体土地范围内取得宅基地,如果需要开具有关证明,应该由户口所在的村委会出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了还能推翻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了还能推翻吗?经过公证的遗嘱能推翻,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故此若是再次修改遗嘱鼻孔公证的,才可以推翻之前公证的遗嘱。二、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行政救济途径是什么?
  一、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行政救济途径是什么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督察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
↑回顶部
钟灵街 南京明城墙城门遗址 廖家巷 安仁街 樱铁村 迈皋桥 天山路 南京梅花山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玄武区红山公园律师首页 南京玄武区红山公园律师找律师 南京玄武区红山公园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玄武区红山公园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