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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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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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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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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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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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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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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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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建邺区河西新城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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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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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破坏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多少?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合同法》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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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的雇佣关系中,劳动合同规范了劳动双方的权责与义务。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会被单方面的宣告解除,合同中的条款规定也不再生效。那么在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在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根据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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