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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路休闲街涉外法务律师
唐敏峰律师
唐敏峰律师
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
罗东升律师
罗东升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邱国开律师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5年
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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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
李洪华律师
李洪华律师
徐汇区上海海上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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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徐汇区
王世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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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
沈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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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
徐松贤律师
徐松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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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迎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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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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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晔律师
刘晔律师
徐汇区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
衡山路休闲街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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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刘主任律师,我在上海徐汇区法院起诉了...
·委托律师,查找被执行人配偶性身份信息...
·我家发生了一件慢性投x*人案,分别向...
·叔叔昨天在高速出了交通事故,追尾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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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政府拒不公开信息,公民可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3条的司法解释,旨在解决法院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受理难”“审理难”的问题。  200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律师热线(025-84110110)的行政律师解释说
·工程款拖欠的原因
  在一个工程项目建设中,从政府审批到建设单位发包,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承包到建设单位验收,构成一条前后衔接的链条,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意外,都可能造成工程款拖欠。有的建设单位在资金不足、融资渠道还未落实的情况下,便盲目上马。有的建设单位甚至先上马,后筹资。还有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审批后,随意增加预算,扩大工程规模和建设标准。有的建设单位甚至存在“欠款出效益”的错误思想,不守信用,利用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同业竞争激烈、僧多粥少、饥不
·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4次会议、2011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3次会议通过)法释〔2011〕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6月20日由最高人民
·商标权的行使限制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是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律师指出,侵犯商标的行为的行为包括: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
·法院调解的内容
  法院调解的内容  1、调解方式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2、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调解书  (1)制作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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