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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河滨街道财产纠纷律师
赵洋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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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5年45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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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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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
邵前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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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相诚律师事务所
张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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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三佳律师事务所
禹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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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宿迁分所
徐遵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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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宏亮律师事务所
朱红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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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宏亮律师事务所
刘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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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旭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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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峰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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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乐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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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永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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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同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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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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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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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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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云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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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良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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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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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昆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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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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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咏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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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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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守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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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怀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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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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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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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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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河滨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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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咨询
·他已经付了法律责任 请问还用不用担保...
·被他人以售房唯由,诈取我七万块钱,我...
·我要离婚女儿判给谁...
·违法修房该如何办,我们是2005年新...
·这样算工伤吗?急!!!!!!!...
·团伙盗窃,前提条件是有一个在逃,其他...
·不知道是否香港诉讼赔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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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驾驶证,我新卖了个踏板摩托车并且...
·你好 我的公章遗失在农村信中社 半小...
·买的网约车,回来因为驾龄不够没有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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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常识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则会产生的效果是什么?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则会产生的效果是什么?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则会产生的效果是什么?仲裁裁决被撤销后,仲裁裁决自始无效。 根据《仲裁法》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
·行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责次责赔偿比例是怎么样的?
  一、行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责次责赔偿比例是怎么样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
·员工喝酒出事故算不算工伤 员工喝酒出事故算不算工伤?
  员工喝酒出事故算不算工伤一、员工喝酒出事故算不算工伤?不算,如果是属于醉酒的情况,就算符合其他工伤的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
·在厂里摔倒死亡算不算工伤?
  在厂里摔倒死亡算不算工伤?一、在厂里摔倒死亡算不算工伤?在厂里摔倒死亡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违约解聘的条件有哪些?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违约解聘的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的违反纪律。)(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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