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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观滁刑事辩护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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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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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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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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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六合区观滁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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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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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要约生效的时间是什么?
  要约是合同法领域的重要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希望对方与之建立合作关系而向对方发出的合作意思表示。如果对方表示同意也就是作出承诺,那么意味着双方合作关系的建立。但是法律是严谨的,要约作出后还需要发生效力才能具备法律效果,那么要约生效的时间是什么呢?一、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4、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只有具备上
·刑诉法侦查活动监督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践行有一多半是来自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自身约束的,而且在任何情况下都都是有监督才能够呈现出一个规范的结果的,就像是实行刑事诉讼法也是由我国各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监督的。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刑诉法侦查活动监督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刑诉法侦查活动监督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刑诉法司法解释76条关于侦查监督的规定第七十六条【侦查监督】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
·受要约人和要约人是什么意思?
  民营或者国有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社会的竞争通过上市来进行融资。股票作为一种理财投资的方式,已经越来越多的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但作为普通的股民对受要约人和要约人没有什么概念,下面本站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受要约人和要约人是什么意思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您进行解读,增强您对这方面的知识认识。一、什么是要约人要约人指的是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的人。要约人可在提出要约时规定要约的有效期限,并受之约束。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
·父亲去世母亲离开财产分割权是怎么规定的?
  父亲去世母亲离开财产分割权是怎么规定的?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然后确定父亲的个人财产,对于父亲所有的财产,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子女和母亲的继承顺序相同。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出配偶的财产),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
·很多离婚的夫妻而且有孩子的
  很多离婚的夫妻而且有孩子的,最大的纠纷问题莫过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用尽一切办法,那么同样的,没有孩子抚养权的需要支付抚养费,一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如果想给清一次性抚养费大概多少钱呢?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因此,律师应注意,在书写离婚协议中,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用单独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费用在内的。但是,如果离婚后,孩子发生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可以另行起诉要求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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