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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葛仙观公司法务律师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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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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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学士
周宏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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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7年49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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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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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58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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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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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镇江
汤道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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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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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镇江
朱效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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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21年52岁镇江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晶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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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1200镇江江苏辰顺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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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学士镇江
万玉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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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11995114498780镇江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
张红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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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江苏金荣恒顺律师事务所
句容葛仙观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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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法律常识
·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七、申请强制执行。八、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九、在诉讼中主张抵销。十、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十
·司法鉴定与刑事鉴定的关系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与刑事鉴定的关系是什么?两者的关系主要在于鉴定的范围和认定情况上,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刑事鉴定是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
·什么情况下属于侵犯个人名誉权
  什么情况下属于侵犯个人名誉权(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筹划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
·司法鉴定委托方的责任有哪些?
  一、司法鉴定委托方的责任有哪些?司法鉴定委托方有违反《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由执业证书颁发机关给予警告,同时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3万元。对司法鉴定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三)、(四)、(五)、(七)项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由执业证书颁发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实施。司法鉴定人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司法鉴定机
·2023什么情况下不予批捕?
  一、在什么情况下不予批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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