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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高汤村交通事故律师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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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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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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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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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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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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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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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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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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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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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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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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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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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高汤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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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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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工伤残疾赔偿金有时效吗?
  1、如果工伤员工继续在公司上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不存在赔偿时效的问题,因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双方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及用人单位支付的。2、工伤员工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则应当在一年内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要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国营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哪些?
  国营企业破产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四条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五条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
·大股东变更出资期限规定是什么?
  大股东变更出资期限规定是什么?一、大股东变更出资期限规定是什么?1、大股东变更出资期限规定是根据在公司章程当中所规定的时间为准。未转让股权的股东在章程中记载的出资时间是注册资本交纳时间;2、受让的股东,如果受让的是未实缴的注册资本,则以实际交纳的时间为准,以验资报告为准;3、受让的股东,如果受让的是已经实缴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应当为去工商局变更股东备案的时间,工商变更不要求受让人已实际向出让人支付对价。股权转让,是公司股
·诉讼标的总额如何进行计算?
  诉讼标的总额如何进行计算?诉讼标的总额在进行确定的时候,应该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和价款。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最高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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