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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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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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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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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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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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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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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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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政泰律师事务所
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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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双学士执业24年扬州江苏众成信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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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扬州
王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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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忠信义律师事务所
周广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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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
沈志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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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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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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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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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受到的约束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受到的约束对劳动者的不利是你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使被认定后,各种工资待遇福利最多都只能是一般水平。但是不签,法律也有对用人的惩罚条款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
·国家赔偿权是什么法规?
  国家赔偿是一种特殊的赔偿法律法规,国家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当使用权力对公民造成人身伤害,适用于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在国家赔偿法中也有着具体明确的体现。本文本站的我们针对“国家赔偿权是什么法规?”这个问题给您带来详细的解答,以解决您在法律知识上的困惑。国家赔偿权是什么法规?一、国家赔偿项目: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谁行使?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谁行使?国家的正常运行需要许多方面的因素,其中法律是比较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果有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人,依据法律的规定是要进行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又分为许多种类,下面我们就其中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谁来行使”来介绍。一、法律依据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决定权和执行权都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它政府部门无权决定行政拘留处罚。《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
·公司法副总经理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副总经理职权有哪些?经理是指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对公司日常生产管理以及经营活动进行执行的机构与人,公司法第五十条作出了关于公司经理的相关规定,明确公司可以设立经理,董事会决定经理人的设定,经理需要对董事会负责。那么,公司法副总经理职权有哪些呢?请看看我们做出的如下整理。一、公司法法条原文(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高空坠物处置包括有什么法律规定?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乡村出现楼房,城市的楼房高度不断刷新。可是,城市楼房不断变高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我们不能要求每个居民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拥有高素质的公民,所以出现高空抛物也许会在开发商的预想之中。但是高空抛物带来了环境的污染以及其他不好的影响,这些高空坠物处置怎么办呢?一、高空坠物处置1、立即进行调查,迅速辨认抛物方向、楼层号码、位置,设法寻找违例者。2、如有需要可向违例者发出警告,并报告警察。如果未能找出违例者,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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