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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阜庄债权债务律师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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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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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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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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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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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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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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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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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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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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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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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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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阜庄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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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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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使用假学历工作犯法吗
  使用假学历工作犯法吗一、使用假学历工作犯法吗求职时造假学历,被单位录取,如果被查出,会被开除。伪造、使用假学历的,学校和单位甚至可以报警,给使用者以治安管理处罚。《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即明确规定劳动者有如实向用人单位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的义务。未如实说明签订的合同属于欺诈,不能获得赔偿。同时如果因欺诈而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有过错造成公司损失,公司有权利要求劳动者赔偿公司损失。二、拿假文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
·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还要给吗?
  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还要给吗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但是实际中经常发生由于用工单位违约在先,如未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老人怎样写遗嘱才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老人怎样写遗嘱才有效?一、根据法律规定老人怎样写遗嘱才有效?老人写的遗嘱只有内容和形式都合法才是有效的。遗嘱内容合法有效必须符合以下方面的法律规定:(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所立遗嘱有效。(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形式合法。(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复婚后财产是否为夫妻共有
  复婚后财产是否为夫妻共有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规定,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农村土地确权时,承包地亩数多了,农民会有麻烦吗?
  农村土地确权时,承包地亩数多了,农民会有麻烦吗?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村里进行土地确权时,是需要通过土地确权专用仪器来确定土地的亩数。在测量的过程中也许就会出现各种问题,最常见的问题是在土地承包时是3亩但是土地确权时却多出了一亩,对于出现一上问题时我们该怎么样去协调呢?首先我们要先明确出现此类情况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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