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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免费咨询,重点关注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律顾问等领域。提供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法律法规查询、在线案件委托。劳动合同律师、离婚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等为您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

✔南京律师免费咨询在线指南:
1、选择南京在线律师,点即时咨询,进行在线即时咨询服务。类似QQ咨询形式.也可加QQ群咨询。
2、如果南京律师不在线,您还可以直接拨打律师咨询电话,为避免唐突,告诉是咨询公众,律师将帮您解答。
3、如果南京律师不在线,留言咨询南京律师,会发邮件通知律师,律师会及时回复。
4、到南京法律咨询论坛,把问题提交给咨询论坛,众多南京律师将回复您。
5、以上除了即时咨询外,其它如果有回复会以发邮件,QQ(如果您绑定了QQ的话)的方式通知您。

✔咨询律师注意事项:
    在律师接待当事人咨询的时候也经常碰到这亲绕着弯儿说话的,就可能会误事了!尤其在网上咨询,虽然说方便,但沟通方式所限,因为咨询者介绍案情时无意或故意表达错误,绕弯路的事很多,很容易产生误会, 不但达不到咨询的效果,还可能会误事,举几个例子给大家:
    ..个:故意隐瞒重要案情.。 一位咨询者向律师咨询精神损害赔偿与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以兼得, 有律师按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解答,精神损害赔偿与死亡赔偿金是两个不 同的赔偿项目,可以同时兼得。见得到律师肯定答复后,咨询者立刻出来申冤, 说自己案子.就判决二者不可兼得,一审如此,二审也是如此,再申诉也被驳 回!天大的冤情啊! 再一细问,这案子是多年前发生和判决的,那时《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 的司法解释》还未出台,按当时的规定和司法实践,这二者确实是同一的,合理与否放在一边,那时的判决现在翻案是不大可能的.。 咨询者经历一审、二审、申诉,中间应该多次找法官、律师沟通了,说不知道司法解释的生效时间及其和本案的..,恐怕不大可能。往往咨询者是抱着一线希望来试试,这可以理解,但是一开始不把事情说清楚,得到的答复就算对自己有利,又有什么用处呢?如果按着这种答复去操作,除了误事还能有什么结果?
    第二个:根本不清楚自己的状况。 碰到一位咨询者咨询“我们公司的几个股东有纠纷,要考虑解散公司或有股东退出,应该如何操作?” 律师按照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向他介绍了相关公司解散和股东退出的规定。 大概还是不大明白吧,后来这位咨询者又给我打电话咨询,再一问,原来所谓的“公司”根本没在工商注册,只是个私下的合伙..而已,所谓“股东”只是他们自己的理解和互相称呼罢了。 除此之外,还有碰到声称要“离婚”,再一问根本没有结婚证,只是同居..的等等。
    第三个,没注意到地域的区别。 我国幅员辽阔,除通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外,各地还有很多地方 性法规、文件,甚至有些地方.还有一些内部的会议纪要等,同样的事情,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无明确规定或有争议的情况下,各地的认定还是可能不同 的。尤其是一些经济纠纷以外的民事案件这样的事就更常见。 一位咨询者询问关于处理交通事故的垫付责任等问题,我按《交通安全法》 和相关实施条例给予解答后,咨询者说“可是广东地区的交通事故办法的规定, 如何如何”。那我只能建议咨询者直接找当地律师细谈了。 虽然说律师代理不受地域限制,但是律师也不可能了解所有的法律、法律、 地方性规定,在一般咨询中,律师只能就自己擅长的做出相对比较准确的答复.。 如果要代理一个异地案件,律师自然会尽量去了解当地是否有特殊的地方性规 定,但是一般咨询,律师不可能去做这么多工作.。这位咨询者舍近求远,明显是 不智之举.。 (说到地方性的规定,再说句题外话:“虽然说地方性法规、文件和某些. 的内部会议纪要等有时存在与法律法规冲突的情况,甚至很多是不合法的,但是 从实践的角度看,要与这些“地方性法规、文件、会议纪要”对抗,前提是先了 解其内容,然后根据具体案情判断分析。如果真要做,不可能是在咨询中解决得 了的。)

✔南京律师免费咨询网提示:
    1,欺骗自己的代理人等于掩耳盗铃。 向律师介绍情况时故意绕弯儿或隐瞒案情的当事人要明白, 绕来绕去除了浪 费时间和误事, 恐怕没有别的作用,除非你能确保你要隐瞒的事情根本不会被别 人知道,否则  如实向律师介绍,重要的问题更要明确表达.。否则,咨询得到了有利答复, 反而更会影响判断或误事,你刻意隐瞒的事如果到了法庭上才让你 的代理律师从对方当事人那里知道,恐怕是终吃亏的是你自己.
    2,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选择合适的咨询方式。 从咨询方式来讲,网上咨询、电话咨询、面谈是实践中向种咨询方式,一般 网上咨询和电话咨询是免费的。 如果是案情比较简单、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比较简 单,直接在网上咨询或电话咨询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事情相对比较复杂,经网上或电话咨询仍觉得未能解决,建议还是 选择在上述方式中碰到的比较合适的律师面谈,以免误事.。 还有,为避免地域区别造成的误会,建议通过网络或电话咨询尽量找自己所 在地或诉讼地的律师沟通。 确实复杂,建议咨询律师后聘请律师代理,一般律师代理案件,肯定会把案 情的前前后后认真清理一遍的,那种清理和在一般咨询中了解案情是不一样的。  
    3,咨询律师要提前有所准备,尽可能重点突出。 在网上咨询有时会碰到动辄几千字甚至上万字的咨询贴,对这类贴子我是基 本不看的.。 如果说事情简单, 何必非用这种方式呢?不能精简些?如果事情真的复杂,那根本就不是在网上咨询能解决的,应该带齐资料联系具体的律师面谈。 如果说觉得事情简单,但自己的总结概括能力不是很难,无法精炼,建议通过电话咨询或与律师约时间面谈的方式沟通,这些沟通方式相对直接,互动性更 强。  

✔南京律师免费咨询服务范围  
    1、法律咨询: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向律师就公司事务提出法律咨询,律师将在当场或至少在两个工作日内以相同或类似方式给予甲方答复。
    2、合同文书的审查、制作:根据贵方提交的有关材料、案件事实背景,律师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负责审查、修订贵方业务有关的合同、章程、项目建议书、可研究报告、商务信函等各类涉及法律问题的文件,及公司对外发布的广告文稿、宣传资料、招标投标文件等涉及法律问题的文字性材料。
    3、出具法律意见书:应贵方的要求,针对贵方提交的在资本经营、产品经营、财务经营、市场营销、公司结构设置等决策事项中涉及法律问题的合同、法律文件,律师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之上提供法律分析、修改意见、风险提示、解决方案、律师建议,规避各种法律风险.
    4、律师函告:根据贵方提供的案件材料说明,律师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对其业务上有关专项事务,针对某些个人或组织就有关债务、权属及对贵方的侵权、违约等行为起草、发送律师函告。
    5、律师声明:根据贵方提供的案件证据材料,律师在调查、分析基础上,起草、审查依据事实和法律欲在媒体上发表的律师声明内容。
    6、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为贵方完善或建立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协调劳资..、建立合同签订履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法律风险控制和预警机制,并跟踪、不断完善改进,保障一切都在正常合法轨道进行。
    7、法律宣传培训:协助贵方对其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为公司员工提供合同法、安全生产、劳动法常识、婚姻家庭等相关的法律讲座。
    8、传达最新法律法规:以指定方式及时提供贵方经营行业有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动向.。    
    9、参与或跟踪商务谈判:根据贵方要求,参与或跟踪商务谈判、重大合同签订等重要经济活动。
    10、信用调查:对公司合作伙伴、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对公司员工身份、学历等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11、律师见证:根据贵方委托,律师(需两位律师)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名义针对贵方签订合同等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出具律师见证书,并对见证书中认定内容依法承担责任.。  
    12、代办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代为办理公证、工商、税务、海关、商标、著作权、专利等登记、注册、转让和报批手续;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融资租赁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办理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一、二手房产买卖、房产按揭、租赁抵押、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业务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办理进出口贸易、保险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转让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13、代办其他涉诉法律事务:代为办理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案件,定期向贵方指定人员汇报案件进展,代理参加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执行。
    14、其他法律事务工作:经双方协商,律师可以每月固定时间到贵方从事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律师如何处理案件?
    在民事诉讼中,律师的工作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了解案情和当事人的请求,要综合分析案件,然后得出严密的诉讼方案.。该方案的构思主要体现在诉状当中.。民事起诉状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书,由代理律师起草。同时还要指导当事人准备证据,并整理证据。这是..个阶段,这个阶段律师的主要劳动都是无形的,也是最重要的,甚至对案件成败起决定性的作用。第二个阶段是立案,律师要备齐立案材料代理当事人到.立案,.受理后,等.传票通知开庭.。第三个阶段是开庭,开庭是诉讼的中心环节.。律师在庭前会做好充分准备,在法庭上律师要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和辩论。开完庭后律师还可以整理书面代理词向.提交。等.判决后,如当事人不服还可以代理上诉.。以上是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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