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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傅厚岗侵权赔偿律师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鼓楼区傅厚岗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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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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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常识
·合肥最新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我们找工作的时候,工资和五险一金都是必问的。但五险一金其实有一些你不知道的秘密。如果不充分利用,交纳五险一金也是没那么多意义的。那么什么是五险一金呢?合肥最新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又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的介绍。一、安徽五险一金交纳比例1、五险交纳比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原则上为20%;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按照
·任意解除权与任意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任意解除权与任意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一、什么是任意解除权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合同的,合同也自解除之时终止。二、什么是任意撤销权任意撤销权的主体属于赠与人,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
·什么情形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益?
  什么情形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益?一、合同撤销权的概念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的民事制度。法益则是刑法学上的用词,指的是
·什么是保单撤销权?
  什么是保单撤销权?什么是保单撤销权人寿保险投保人在收到保单后十天之内,可将保单交回投保保险公司撤销该保单,并可取回所有已缴付的保险费。若保单由投保人交回,保险公司则以收到之日为该保单撤消生效日;若保单邮寄至保险公司,则以保险公司收到邮件的邮戳日为撤消生效日。什么是保单保单是保险单的简称。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签订的一种最大诚信保险合同。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
·什么是民事诉讼附属程序?
  什么是民事诉讼附属程序?一、民事审判程序是什么庭审程序:1、预备阶段。宣读法庭纪律;核实出庭人员。2、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陈述诉讼请求、理由及事实;被告进行答辩。3、举证阶段。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4、法庭辩论阶段。原被告双方各自陈述自己的观点及请求。5、法庭调解。6、宣判。二、民事执行程序的特点是什么民事执行就是执行机关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满足或实现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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