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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佛顶宫刑事辩护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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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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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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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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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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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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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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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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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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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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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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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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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江宁区佛顶宫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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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环湖南路房屋拆迁,我家的房屋被修环湖...
·购买机器后经常出现故障,购买机器后经...
·我想申请支付令,现在只知道对方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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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著作权法保护方式的原则有哪些?
  著作权法保护方式的原则有哪些?一、著作权法保护方式的原则有哪些?(一)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作者的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化进步的源泉,因此,法律应当加强对著作权权益的保护,激励作者创作的积极性。(二)鼓励作品的传播国家制订著作权法并不只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益,而且还在于鼓励作品得到广泛的传播,繁荣社会的文化生活。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了对作者传播者权利的保护,即是鼓励优秀作品得到广泛传播的体现。(三)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
·美术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主要有哪些?
  美术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主要有哪些一、美术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主要有哪些?(一)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相当于对创业作品的署名权进行保护,不管在什么地方刊登或者是向社会公众公开一级展览,美术作品的署名都是原创作者的名字,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或者是抄袭。(二)美术作品的出版、展览等,想要出版或者是展览,不管是在画栏还是在报社展览都需要经过原创作者的同意,并且要跟原创作者取得相关的展览权利,不能在没有经过购买作品版权的前提下展览,原创作者可以起
·自然人股东上市转让股权的材料有哪些?
  自然人股东上市转让股权的材料有哪些?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
·主动提离职公司还会给补偿金么?
  一、主动提离职公司还会给补偿金么?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
·哪些情况下劳务派遣合同可以解除
  哪些情况下劳务派遣合同可以解除一、哪些情况下劳务派遣合同可以解除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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