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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冯墙遗产继承律师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浦口区冯墙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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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在工地拿电线,但是卖的钱我全部退还了...
·你好,利用他方合同转账钱被他方收到了...
·精神损失赔偿,本人在工作中...
·我爸5岁,骑摩托车挂伤了一6岁的老太...
·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您好我想了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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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的费用,你好我是城市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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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局办案管理中心无缝对接江...
遗产继承法律常识
·概念
  概念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二、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构成非法集资罪有没有死刑?
  许多明明知道是违法行为的非法集资犯仍然选择继续他们的犯罪活动,是因为他们认定了即使他们被国家机关抓获定罪也只可能是被剥夺自由而不可能是死刑,但近年来的非法集资案件的法官判决中的确也出现了死刑。那么,到底构成非法集资罪有没有死刑?一、构成非法集资罪有没有死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十余部门针对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新形势、新特点,称打击防范将进一步升级。其中最高法院表示,法院将继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对罪行极其
·医疗费
  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
·哪些非法集资的员工会被视为共犯?
  从已有的案件中可以看到如果只有单个人是不可能完成涉及巨额资金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因为一系列的犯罪环节需要多个人共同进行才能够得到被害人的信任并将其存款交出,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哪些非法集资的员工会被视为共犯?一、哪些非法集资的员工会被视为共犯?出于刑法理论“帮助犯”的考量,2014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文《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
·工伤伤残鉴定后办理赔偿如何进行?
  工伤伤残鉴定后办理赔偿如何进行?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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