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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冯墙国际贸易律师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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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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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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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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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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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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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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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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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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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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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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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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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浦口区冯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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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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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国家赔偿能否申请先予执行?
  在行政机关实施了侵害民事主体的行为之后,若还民事主体能拿出确切的证明行政机关实施了违法行为的拯救,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希望得到国家赔偿的请求,若由于情形需要,国家赔偿能否申请先予执行?如果可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一、国家赔偿能否申请先予执行?随着《行政复议法》的实施,行政机关已逐渐接受了较长的60日的申请复议期限,待复议期满后当事人既未申请复议或起诉、又不履行义务的,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有的行政机关认为两个月的申请复议期限过长,且复议
·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高空坠物事件在现实生活中,是偶尔会发生的,此时必然伴随着一些民事赔偿纠纷,为了缓解司法机关受理案件的压力,我国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的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相关责任主体,都必须遵守这些规定的内容。一、关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
·醉驾罚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醉驾罚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这里的罚金是需要按照《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确定的,而具体的罚金数额则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即无限额罚金制,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定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
·楼顶高空坠物的赔偿责任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楼不存在高空坠物的可能,故而是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的,但是若楼顶高空坠物发生,相关的责任主体,需要支付的经济赔偿金是比较多的,具体来说,楼顶高空坠物的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一、楼顶高空坠物的赔偿责任是怎样的?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
·醉驾绝对没有什么可以值得原谅的原因
  醉驾绝对没有什么可以值得原谅的原因,这完全就是当事人故意知法犯法的一种做法。因为生活当中没有任何事情是需要当事人在喝了酒以后再去开车的,所以不存在所谓的紧急避险才导致当事人醉驾的。反而很有可能是醉驾的司机意识是非常的清醒,但因为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事故。那么,由于紧急避险导致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规定是什么呢?由于紧急避险导致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规定是什么?醉驾是否造成交通事故都要吊销驾照5年。如果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吊销终身。醉驾的司机要单独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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