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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凤凰镇劳动争议律师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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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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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主办律师45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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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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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范育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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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
吴雪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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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周瑞昌律师事务所
鲁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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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姑苏律师事务所
张智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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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华海中天律师事务所
沈芳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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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
罗卫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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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胡艺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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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州恒之律师事务所
潘重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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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加得律师事务所
范育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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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苏州江苏创策律师事务所
张家港凤凰镇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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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想要离婚,财产分割不明确...
·你好,我2019年10月15日在太仓...
·就是说办工程没有做还千没有还钱我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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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微信被骗怎么...
·姚老师你好,我想找你们代理交通事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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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夫妻一方债务能执行共同财产么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
  夫妻一方债务能执行共同财产么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赔偿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离婚赔偿请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视为有过错,即须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的,无过错方则不得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损害
·进行贩毒2克判多少年?
  进行贩毒2克判多少年?进行贩毒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347条第3款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其他毒品数量较大”是指下列情形之一: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20克以上不满百克;大麻油1000克以上不满5000克,大麻脂2000克以上不满10000克,大麻叶及大麻烟30000克以上不满150000克
·当事人犯罪中止需要判刑吗?
  当事人犯罪中止需要判刑吗?有可能要判刑,犯罪中止依然是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形态类型。犯罪中止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彻底中止犯罪的意图,即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1、未实行
·父母离婚后的财产继承如何进行?
  一、父母离婚后的财产继承如何进行?父母离婚后的财产继承依据遗嘱或者是法律规定继承。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留遗嘱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情况下,孩子依法享有继承权。按照国家《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有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可见子女的继承人身份是法定的。二、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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