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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枫丹白露遗产继承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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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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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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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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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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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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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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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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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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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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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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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秦淮区枫丹白露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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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关于私房办公收费标准的问题...
·请问灵活就业人员上保险 都需要带什么...
·这个大概要判多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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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正在起诉离婚,还没开庭,...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前夫离婚了但是...
·像这情况法院能受理吗,我和前夫在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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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解民告官困...
·你好刘律师,有一案件想与你协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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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常识
·买家申请售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家申请售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买家申请售后的注意事项包括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只有这样的话,在发生一些售后方面的争议的时候,才能够维护到消费者的各项权利,还有就是事先要了解好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当中的内容,了解一下商品的具体的属性。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
·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意见有哪些?
  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意见有哪些?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意见主要应当围绕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效力而定。抗辩事由是被诉请承担民事责任的当事人在承认加害事实的情况下,据以主张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相反事实。可分为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两类。前者如免责事由、时效届满事实等;后者如不可抗力事实、不具备因果关系的事实、受害人过错的事实等。特征:(1)须是积极的事实,即证明某种客观情况存在的事实,单纯的否认性事实不能作为抗辩事由;(2)须具有对抗性,
·草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草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一、草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草签合同如果经过签字盖章的话,那么就会发生法律所规定的合同的效力,当然草签的合同如果要想具备合同效力的话,它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也就是双方当事人进行签字的时候,必须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草签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生效一般要求符合以下要件:1、合同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
·交通肇事逃逸定性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定性标准是什么?(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
·查封个人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一、查封个人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到场的,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交被执行人一份,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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