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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东水关涉外法务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秦淮区东水关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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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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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而且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申请了劳动仲裁,才能提起劳动诉讼。那么,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劳动仲裁需要劳动者申请才能启动,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请看具体内容。一、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1、申请。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系用人
·行政处罚主体特征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主体特征是怎么规定的?在我国行政处罚法的颁布规范了行政机关要怎么进行依法行政,因为没有法律的规范是比较容易造成执法权乱用的,执法权必须得到有效的规范才不会导致滥用,滥用的直接结局就是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所以行政处罚法的存在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行政处罚主体特征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来告诉您。一、行政处罚主体特征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处罚法》第三章对行政处罚的主体进行了规制,行政处罚主体包括三类:1.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县级以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
·执行错误国家赔偿程序如何规定?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很多民间纠纷或者其他重要案件都需要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有时候由于执法人员疏忽导致审判结果的误判,对当事人造成一定的损失。那么执行错误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的呢?相信下面的内容能够带您全面认识这一问题!一、国家赔偿的程序(一)受理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
·合同无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们您都知道,合同作为约束、达成双方协议的一种书面法律凭证,起着不容小觑的作用,甲方和乙方都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的各项条例办事,不得出现违约行为,否则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其他赔偿形式,那么合同无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合同无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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