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常识
民事起诉状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租金1533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533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物业费2689.2元;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3000元;
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2020年12月22日签订《南京市房租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所有的江宁区创新街XX室,租赁期限自2021年2月1日至2031年2月1日,房租年租金306600元,按半年支付,每半年支付153300元,应在每次支付租金到期日的15日前支付下期租金。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期间的租金,被告应于2022年11月15日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仍未支付租金。
原告认为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行为严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且被告拖欠租金应当自2022年12月1日起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咨询律师:13951899110(姜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13951899110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相关知识
·最新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编)
·浦口离婚股权分割
·南京劳动律师
·南京市所有看守所推行快速会见,部分看守所试行周六预约会见
·江苏省各市县看守所地址、电话汇总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一、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这些原则具体如下: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

如果车辆驾驶人驾驶车辆故意将人撞伤撞死
    如果车辆驾驶人驾驶车辆故意将人撞伤撞死,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了,法院也将会以故意杀人罪对其进行审判定罪,车辆驾驶人将承担比较严厉的刑事处罚。二、如果车辆驾驶人因发生意外而非故意将他人撞伤撞死的话,多半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一般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刑事拘留。但是否会被判刑,则还要看其在事故发生期间是否违反了交通法规,同时也跟该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程度和损失金额等有关系。(一)如果车辆驾驶人没有违反交通法规,正常行驶期间将他人撞死的,则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主体发现法院错判怎么赔偿?
    民事主体发现法院错判怎么赔偿?民事主体发现法院错判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对错判的反映和申诉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223条和《监狱法》第24条规定,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原判人民法院处理。根据法律规定,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如果认为原判有错误的,应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并附有关调查材料,转请人民检察院或原判人民法院处理。发现原判有错的材料来源包括:被执行人的申诉;执行机关发现或法院、检察机关、公安部门发现;以及其他公民的申诉。罪犯的申诉是.

股东将股份转让要交哪些税
    股东将股份转让要交哪些税一、股东将股份转让要交哪些税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2、出售股权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交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依据:所得税法、印花税条.

导游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一、导游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导游劳动合同包含的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1、补偿数额(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全国律师黄页
·河南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nLaw110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0年
13951899110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以后我是否还能享受失业?
    A

    我是从2006年1月份领取了18个月的失业金。今年我用重新就业了,我还用缴纳失业保险吗?以后我是否还能享受失业?我以

  • Q如何诉讼?,父亲抛妻弃子
    A

    父亲抛妻弃子,我们现在不能自食齐力,如何让他负责任?请帮帮我,谢谢。

  • Q和监狱的亲人联系,请问:在监狱里服刑的人有自由向自己的亲人发短信吗?
    A

    请问:在监狱里服刑的人有自由向自己的亲人发短信吗?

  • Q请问可以公证吗,我有一套房子现在还在按揭中
    A

    我有一套房子现在还在按揭中,不知能否公证,房子是我和我男朋友一起买的,户名是我的,首付款是他出的,现在我们分了,因为

  • Q他说的这个有可能告成吗?
    A

    之前帮朋友买了一套房子,现在还只有收据没有发票呢!他是把钱打到我的卡上的,我用自己的卡帮他刷的房款。 然后现在有点矛

  • Q公司已经没有财产执行了怎么办
    A

    你好,我有一个劳动争议的案子已经判决生效了,将进入执行程序。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对方单位更换了法人代表、进行了财产转

  • Q我们该如何去追讨我们的劳务工资
    A

    您好!本人是从事建筑类内外墙涂料装饰工程的,在两个多月前我带领了20多个农民工就已经全部完成了在成都都江堰市的一期灾

  • Q开发商合法吗?我能办到房产证吗?
    A

    我在县城买了一套九层的移民自建楼梯房,买的九楼,签了购房合同还没有办房产证。听说国家规定楼梯房只能建七层,我的这种情

  • Q他奋斗这些年为家中盖房是该归女方吗
    A

    如果结婚没有结婚证女的有外遇有四岁的小男孩男的被从家里赶出来了那男方应该怎么办男方能分到夫妻共有的家产吗他奋斗这些年

  • Q用法律武器怎样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

    我于2010年12月8日法院判决**有限公司应返还我公司12万元及利息,至今已经一年了,一分钱都不还。其中一个股东跑

  • Q房产公证,请问房产公证书怎么写
    A

    请问房产公证书怎么写

  • Q遗嘱和遗赠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A

    哥哥临死前和弟弟写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书这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 Q我租个房子现在房东联系不上,我有义务必须代缴房屋租赁税吗
    A

    我租个房子现在房东联系不上,我有义务必须代缴房屋租赁税吗

  • Q狗咬伤3岁儿童责任划分问题
    A

    方某牵狗遛弯儿,佟某带3岁女童遛弯儿,当佟某与他人通话时,方某的狗绳锁开将3岁女童咬伤。a、方某负全部责任b、方某和

  • Q企业要不要付赔偿金,如果公司让转职不同意后提出辞呈企业要不要付赔偿金这个需不需要
    A

    如果公司让转职不同意后提出辞呈企业要不要付赔偿金这个需不需要搜急一些证据什么的如果跟公司请假一个月公司不同意然后把我

  • Q有没有和企业法人相关的赔偿法律
    A

    企业法人在交通事故死亡怎么赔偿,到底有没有和企业法人相关的赔偿法律。谢谢了

  • Q我能推翻此协议吗;或追究双核卫生院的责任吗
    A

    村大夫是我们卫生所的不是医院的‘但是药是在医院取的’他们提出和我们一次解决;;我们当时前的协议是这样的;经双方协商他



  • 法律常识
    www.csj64.com  长三角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 |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