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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东柳街道土地纠纷律师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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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黄立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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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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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俊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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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雪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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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克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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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书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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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立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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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东柳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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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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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厂里的工人在工作...
·你好我这边是开过庭,文件带来是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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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随意转让买卖?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根据这一规定,农村居民买卖、转让或者集成房屋后,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怎么赔偿损失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怎么赔偿损失《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如不满足上述条件,
·在公司上班一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
  在公司上班一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许多公司为避免承担员工的社保,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损害员工的劳动权益。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辞退员工的,那么这些员工可能就会变成有冤没处诉了。不过,这个时候只要找到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那么员工可以及时争取到自己的权益,并要求公司拿取该给的赔偿。因为公司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员工现在首先可以收集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即可,实践中
·法定赡养人包括哪些人?
  相信大家都知道,赡养老人是我们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也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有的人可能觉得自己不是赡养人,不需要进行赡养,那么在法律上,法定的赡养人包括哪些呢?依据我国《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子女应当关心、照顾老年人,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奉、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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