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浙江 >> 宁波 >> 鄞州区 >> 鄞州区东柳街道 >> 法律顾问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鄞州区东柳街道法律顾问律师
杨孝业律师
杨孝业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陈军杰律师
陈军杰律师
宁波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
黄立羊律师
黄立羊律师
宁波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
成忠律师
成忠律师
宁波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杨旅律师
杨旅律师
宁波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
孙俊杰律师
孙俊杰律师
宁波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杨孝业律师
杨孝业律师
宁波浙江求是行律师事务所
李坝律师
李坝律师
宁波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
汪永强律师
汪永强律师
宁波浙江亮明法律师事务所
鄞州区东柳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法律顾问律师
宁波市 象山 宁海 余姚 慈溪 奉化区 
全国法律顾问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父母因故过世,留有银行10万多存款和...
·你好!我想咨询下,前夫跟我离婚了,现...
·我去医院动了个包皮手术,他们手术费要...
·合伙人既不合作又不撤股我该怎么办?不...
·西店法院的电话是多少...
·产调什么预告是什么意,产调什么预告是...
·我有一个亲属已经过世,在世时欠下五万...
·工资拖欠,申请仲裁...
·我是女方,如果我们要是离婚,我有一个...
·我半不在家老婆就要和我离婚她还把我的...
·工伤鉴定超过一年,不能鉴定怎么办,可...
·金华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地址、电话...
·衢州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地址电话、取保候审...
法律顾问法律常识
·刑法中销售假劣兽药该怎么处罚
  刑法中销售假劣兽药该怎么处罚1、销售假劣兽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土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一、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二、商品的质量和包装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或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
·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一、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被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无法领取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能证明被骗,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有证据证明“之前他签的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因欺骗而签订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撤销。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过错性辞退(1)概要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
·吊销驾照并处罚金的情况有哪些
  吊销驾照并处罚金的情况有哪些1.驾驶非法改装车或者是驾驶已经报废的车辆行驶的,吊销驾驶证。2.驾驶时速超过规定限速的50%,将被吊销驾驶证。要想重新拿回驾照,只能回炉重考驾照。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将终身禁驾,这可不仅仅是吊销那么简单了。4.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过期临时牌照,也会被直接吊销驾照。5.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满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
·产假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么
  产假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么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项、第87条;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回顶部
东吴镇 梅墟街道 宁波博物馆 宁波海洋世界 首南街道 白鹤街道 太白庙 钟公庙街道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宁波鄞州区东柳街道律师首页 宁波鄞州区东柳街道律师找律师 宁波鄞州区东柳街道律师在线咨询 宁波鄞州区东柳街道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