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

首页>>法律知识

    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做出处理,其中关系到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有的人会问,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
有的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抚养,自己就不需再向子女尽义务,就是和子女断绝关系了。那么离婚后还有义务抚养孩子吗?对于离婚就不用再管孩子这种想法不仅违背了起码的家庭道德,同时还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出现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或子女患病、上学等新的情况,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育费。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病、伤残等无力继续抚养,或有虐待子女等行为,另一方还有权主张变更子女归自己抚养。拒绝按法律文书抚养子女的一方会被法院处以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能构成遗弃罪。所以,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二、父母对子女有哪些抚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应当负担的义务有:(1)保护子女的身体健康;(2)照顾子女的生活;(3)管理和保护子女财产;(4)为子女利益合理利用和处分其财产;(5)代理子女进行民事活动;(6)代理子女进行诉讼;(7)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虽然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是这种抚养不是无限期的。父母不能养子女一辈子,子女长大成人,参加工作,有了自己的收入,能独立生活时,父母就不再承担抚养义务。反过来,在父母年迈,生活困难时,子女还必须尽一份义务,赡养父母,照顾他们的生活。只要是自己的亲生子女,在尚未成年之前,父母都是有抚养义务的,并且这个义务还是法定的,一般来讲也是不允许免除的。但要是父母一方具有特殊情况,就包括无劳动能力或者去世的话,此时才能适当的减免抚养义务。但通常是不可以拒绝抚养子女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取保候审算国家赔偿的情况
      国家赔偿属于公法范围,它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受来自公权力。事实上,国家对于实施公权力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就是国家赔偿。取保候审针对的是那些可能触犯了法律但是身体有恙,需要及时就医但是又不会损害社会利益的人。对于取保候审算国家赔偿的情况有哪些?一、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签订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中离不开的法律文书是离婚协议书,这点您都应该清楚吧。但这个离婚协议书并不是随便就能签订的,法律规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签订离婚协议书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一、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签订离婚协议书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一些重要的文书,协议离婚中是离......


·卖家不将户口迁走,怎么办
      1.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是,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同意成交以后,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了买方的名下,买方也向卖方付清了房款,产权过户是与房款支付同时进行的。而上户口则并不在这一过程之内,所以常常在交易过程当中被忽略。买二手房并在此落户,需要在买方拥有了房产证后才能进行处理。而由于办证部门和户籍部门不属一个职能部......


·夫妻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在因为各种原因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就必须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能离婚的。那么夫妻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呢?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你介绍。一、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在婚姻家庭中,离婚是一个您都不想发生,但却有时有发生的事。当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


·如何写离婚起诉书
      离婚案件中,很多夫妻之间不能对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有的虽然愿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仍然存在争议,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就必须要提交离婚起诉书,怎么写离婚起诉书呢?除了要写起诉书还需要提供证据,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请看下面解答。一、怎么写离......


·安徽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现如今,不管是工厂上班的还是在家务农的几乎每个人都知道五险一金了。只要是在公司上班,签订的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一般情况下五险一金都是在工资里扣的。在安徽省工作的人,对安徽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也比较关心,下面我们将为你......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审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审限是多久?现实生活中,如果与他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与人身财产有关的纠纷,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法律手段,走民事诉讼进行调解,民事诉讼和其他诉讼一样就有一定的审理期限,案件不同审理的时间也略有不同,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租赁在生活中非常的普遍,如果承租方要想租房,就要和出租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那你知道,房屋租赁合同,它的订立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吗?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程序,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解答,供您阅读。一、房屋租赁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1、要约;2、承......


·到底该如何解除效力待定合同?
      到底该如何解除效力待定合同?一、解决效力待定合同的办法1、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要具有效力,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这种合同一旦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就具有法定效力。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说法
    南京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线刑事辩护咨询服务,处理刑事案件、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案件、经济案件、盗窃、强奸杀人、毒品案件等。南京刑事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委托,提供刑事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申请取保候审等,为希望得到法律......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交通事故律师:异地车辆违章应该怎么处理
      很多车主自驾去异地,最不想看到的是异地违章。毕竟驾车去外地,由于当时的违章被交警部门拍到的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一开始不知晓,回来后才知道爱车发生了异地违章了。可是这时该怎么办呢?今天吴丁亚律师就为大家讲解下车辆异地违章的处理,希望对各位......


·2021年最新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编)
      2021年最新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编)总结如下,过去的一年,南京新设立了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搬迁新址。1、南京市看守所联系电话:025-84420960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邮编:2......


·陕西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现代经济活动中,农村务工人员和大学毕业生逐年增多,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意识到五险一金对自己切身利益的重大影响,因此现阶段您对五险一金的相关规定有了相当多的关注。同时五险一金也是国家政策规定中的重点项目,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下陕西五险一金缴......


·合同法律关系中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律关系中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做出,如签订合同,在符合某些情形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有关合同法律关系中法定撤销权的情形一般有: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非纯......


·什么是遗嘱执行?
      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遗嘱本身是一份静态的法律文书,而遗嘱的执行则是动态的过程,对于落实遗嘱内容,实现被继承人的愿望,保护继承人与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具......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徐州个人工伤评级咨询业务
·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对象是二婚。我是头婚,结婚三年多了,我
·抓到老婆和别人睡觉了,现在要离婚有两个孩子,都为办给我吗?
·交完加盟费,现在店没开。能拿回钱吗?
·丈夫失踪我想起诉离婚到哪办理?
·能在国外办理吗?,我想申请父母来日本玩几个月所以想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你好,我是烟台的潍坊监狱有我家亲戚在那服刑,我想去探视,有什
·本人在工地打工,因为脾气不好,打了人,结果对方5个人上来把我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一电焊工,焊工证是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的想问一下这样
·上一年的十一月份借了我几百块钱只还了两百块钱还剩下七百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