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夫妻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首页>>法律知识

    夫妻在因为各种原因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就必须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能离婚的。那么夫妻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呢?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你介绍。

一、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在婚姻家庭中,离婚是一个您都不想发生,但却有时有发生的事。当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对于离婚后的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很多人存在困惑。那么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到底是怎样确定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呢?

(一)哺乳期内的孩子由母亲抚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孩子随父方生活,并对孩子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哺乳期后的孩子抚养权归属分为以下情况

1、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首先应由离婚双方协商确定。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3、如果离婚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孩子与其共同生活,但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孩子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二、确定抚养权后还能改变吗?

抚养权一经确定后在满足一定法律规定的时候是可以改变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改变孩子抚养权的要求。改变孩子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就是说协商一致后请求法院按协商约定的条件改变;

(二)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改变。一方提出改变抚养权关系,法院会判决改变抚养权,应当满足以下情况的:

1、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的;

2、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孩子行为,或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

夫妻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如果离婚夫妻能够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协商处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否则的话就只能由法官做出判决。至于该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我们建议最好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东西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要等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才可以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需要的材料和进行的程序和第一次起诉的要求其实是一样的,并没有特殊的要求,以下是的我们为您作出的总结。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东西有哪些?一、主体资料准备双方的身份信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积极为人们争取更多的利益和保障。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积极为人们争取更多的利益和保障。五险一金的出现就是国家惠民政策的体现。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它们,五险一金包括什么?缴费比例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就为广大朋友详细介绍这一问题。在我国现阶段,五险一金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一、五......


·能够申请婚姻无效的有哪些人?
      1、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前者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十条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


·分居半年能否离婚,分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不少夫妻在分居后一段时间就选择了离婚,但此时分居时间尚短,他们也不清楚此时是否能够顺利离婚。因此就会问分居半年能否离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一、分居半年能否离婚离婚呢,分为两种,一类是协议离婚,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都协议好了,做出一份协议书,到登记机......


·抚养权转让的原则有哪些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如另一方想要变更抚养关系,需要满足很多条件才有可能变更。我们在下文中就将对“抚养权转让的原则”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抚养权转让的原则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


·哪些情形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
      哪些情形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形新《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一)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


·建筑工程监理安全要注意哪些
      建筑工程监理安全要注意哪些一、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监理的思想认识要到位、要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第393令)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


·2023年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非常常见,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就是许多人关注的焦点。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不是一个绝对化的标准。是依据事故发生时间、该地域的平均收入水平有相应的调整。所以,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是根据地方特请做的特殊约定。那么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


·最新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城关镇;八里镇(高城寨村、小山村、照世坡村);城川镇(红旗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50375元/亩;旱地:4832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川镇......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等法律服务,包括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争取缓刑、假释、从轻判决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商业合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等。南京经济合同律师熟悉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大宗不动产交易、建筑工程款......


·苏州合同债务律师,合同违约赔偿、债务清欠、合并重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借款、欠款事件频繁发生,在还款日到期后,债务人借钱、欠钱不还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债权人忙于讨债的同时,苏州债务律师团队借此提醒几点,望对债权人有所实用:  1、解决此类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


·违法买卖贴现而取得的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 北京金融票据律师
      原告因与YM植绒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从YM植绒有限公司取得了YM植绒有限公司交付的一张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该银行承兑汇票载明:出票时间2011年5月30日,出票人YM植绒有限公司,收款人SM制绒公司,票面金额20万元,号码202508xx,汇票到期日2011年11月30日......


·离婚之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离婚之后孩子抚养权归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是可予准许的。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证据种类包括哪些?一、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包括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我国刑事证据有以下八种:(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


·质押权优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质押权优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抵押的内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x,我和我老婆都是再婚的
·土地纠纷的主管部门是哪里
·今忘记交了,昨天用医疗卡才知道。续交在什么地方交合适呢
·骨折后何时评残,右踝骨和腓骨骨折六个月了内固定钢板未取出请问何时评残能评几级?谢
·13人的工资拖欠
·离婚协议约定每四万的抚养费019日一次付清。现在人找不着了,电话也停机了。这种情况应
·运费,广州到南京5500元,货运平台投诉了没用,电话微信不回
·我家老公跑运输的,今年8月份帮人拉货,后来因为这个货是被盗窃
·怀8个月身孕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