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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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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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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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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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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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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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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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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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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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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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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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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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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六合区大厂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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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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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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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常识
·刑诉法赔偿受害人规定中有没有精神赔偿?
  刑事案件的发生往往都是因为出现了实际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在追究侵害人的责任的同时最重要的就是让其负责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并且尽可能挽回损失以及安抚其受伤的情绪,但是很多人有疑问,刑诉法赔偿受害人规定中有没有精神赔偿?一、刑诉法赔偿受害人规定中有没有精神赔偿?没有。刑诉法赔偿受害人的规定中并不包含了精神赔偿,而根据司法解释,法院也很难支持。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
·在交通事故中
  在交通事故中,经交警的责任判定之后,可能会出现一方承担全责的情况,那么如果受害方遭受的损伤较为惨重,甚至危害个人健康的情况之下,还需要承担误工费的赔偿,即是对受害方在住院期间损失的正常收入做出补偿。交通事故伤者是个体户误工费怎么赔偿呢?(一)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
·因为工伤是职工在从事职业活动时遭遇的
  因为工伤是职工在从事职业活动时遭遇的,所以员工的行为是为了实现用人单位的利益才面临的危险。既然如此,用人单位作为应当对劳动者所遭受到的伤害和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和赔偿,那么,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工资待遇如何计算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小孩受伤大人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小孩受伤大人的误工费怎么计算?1、孩子受伤,大人的误工费损失是以护理费的形式存在和要求的。孩子受伤后如果住院,并且出院时有医嘱需要大人照顾多长时间以及照顾的人数,这样,大人的护理费可以根据其具体收入乘以护理天数,得出的数额即是大人照顾孩子的损失。2、当然,也可以作司法鉴定,无论是否住院,要求专门的鉴定机构评定孩子的伤残等级,护理天数和人数以及其他各个项目,这样计算得出的损失数额是最准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
·民法总则终止民事主体法律关系是什么?
  民法总则中对于民事方面的法律问题都一一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的同时也解决了现实中发生的各种社会纠纷,而民法总则将所有的社会主体作为可调整的民事主体将它们联系在一起并设定了法律关系,那么,民法总则终止民事主体法律关系是什么?一、民法总则终止民事主体法律关系是什么?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1)自然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然终止是指某类民事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顺利得到履行,取得了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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