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常州 >> 天宁区 >> 天宁区茶山街道 >> 公司法务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天宁区茶山街道公司法务律师
李乾溶律师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法学硕士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姜舂律师
姜舂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刘俊清律师
刘俊清律师
常州江苏常江律师事务所
天宁区茶山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公司法务律师
常州市 溧阳 金坛区 常州经开区 新北区 天宁区 
全国公司法务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工伤鉴定不到厂里是否能够拒绝支付医疗...
·因有癫痫病,在解婚才后发现这算骗婚吗...
·您好!请问金坛区的离婚案件接吗?...
·问一下。骑车中,前面车辆急刹车,并右...
·我老婆车祸在医院盘古骨折我因为这事请...
·李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金坛看守所联...
·老婆偷了户口本和父母的钱偷跑出去和别...
·还钱,你好请问律师有人问我借钱两年多...
·你帮我办的离婚案件,执行还没有执行下...
·公办院校之间走调动还需向原单位缴纳违...
·能帮我说说这个案件会如何处理吗...
·投资拍摄电视剧案件代理意见...
·江苏省镇江市律师收费标准...
公司法务法律常识
·缓刑在司法所期限怎么分的
  缓刑在司法所期限怎么分的缓刑的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种及刑期长短不同而不同,在以原判刑期为起点的基础上,又分别规定了最高期限与最低期限。缓刑的考验期限可否缩短,或者说缓刑犯可否减刑,以及减刑的条件是什么,应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之规定:一般不适用减刑,但在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也可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即也可以减刑,但减刑的条件是特定的,即须有“重大立功表现”。如果对被宣告缓刑的
·逮捕回执日期包括国定假日吗?
  一、逮捕回执日期包括国定假日吗?逮捕回执日期包括国定假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是法定的,不可能因为是节假日而延长。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二、逮捕时限规定是多久1、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什么?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
·离婚后财产损害责任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
  一、离婚后财产损害责任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婚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一方到没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另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二、离婚后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离婚后损害赔偿,
·劳动合同中有违约金合法吗
  劳动合同中有违约金合法吗?合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了。如果是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同意,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将对这一约定予以保护,认定这一约定有效,否则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
↑回顶部
东坡公园 红梅公园 舣舟亭 吕思勉故居 常州博物馆 兰陵街道 青果巷 根艺馆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常州天宁区茶山街道律师首页 常州天宁区茶山街道律师找律师 常州天宁区茶山街道律师在线咨询 常州天宁区茶山街道律师我i